11月4日,中山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四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庆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主持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祥考,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等120人参加会议,市纪委监委等7个单位作会议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山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强化。率先在全省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市领导小组,得到中央督导组的充分肯定;29个成员单位和24个镇街对标成立“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三级书记”一起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治安环境不断好转。政法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重拳扫黑,铁腕除恶,全力治乱,推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2018年、2019年全市刑事警情同比分别下降3.6%、23%,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1%、18.7%.今年1至9月,全市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再下降32.8%.
三是政治生态不断净化。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政法部门协作配合,深挖“保护伞”,力破“关系网”,查结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形成强大的震慑警示效应,净化党风政风行风。
四是基层基础不断夯实。采取动态排查整顿、领导挂点、选派第一书记、实施“头雁”工程等措施,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五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紧盯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集资诈骗等突出问题,强力清除“行霸”“市霸”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是群众口碑不断向好。聚焦人民群众关系最直接、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惩治一批侵害民利、为非作歹的黑恶势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据全国扫黑办通报,今年上半年我市扫黑除恶工作群众满意率94.8%.
会议指出,对照上级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期盼,我市工作仍存在不少短板。各级各部门要重视思想认识、“六清”行动、行业整治、舆论宣传、建章立制等方面存在不足,采取更有针对性措施,立行立改。
会议强调,专项斗争已进入最后两个月的冲刺决战决胜关键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提振精气神,把准时度效,全力冲刺,决战攻坚。
一要持续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集聚攻坚合力,形成强大攻势,确保获得全胜。
二要持续保持严惩态势。紧盯疑难重大案件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加大线索核办力度,不断扩大战果,以实实在在的战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要持续提升办案质效。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涉黑恶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要持续深挖彻查伞财。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力“打伞”,确保打深打透。发挥“打财”专班作用,强化审执衔接,精准“打财”。
五是持续整治行业乱象。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乱象,继续深挖整治。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高标准完成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
六是持续掀起宣传攻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正面宣传,开展“七进”活动,让扫黑除恶成效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加强宣传审核把关,严防负面舆情炒作。
七是持续强化保障落实。强化督促指导,压实政治责任,实行月度工作通报制度,推动工作高效落实。
会议指出,立足长效常治,第四季度重点在“建”字上做文章、下功夫,扎实推进“六建”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一要建立健全防范整治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机制,滚动排查,强化监管,筑牢基层基础,铲除滋生土壤。
二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完善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严格保护举报人,压实责任,规范流程,强化分析研判,提高线索核查办理质效。
三要建立健全依法惩处机制。完善预警机制,提高打击效能和依法办案能力,及时发现掌握“乱生恶”“恶变黑”等动向,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四是建立健全督导督办机制。市、镇街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挂牌督办一批涉黑恶大要案件,推动责任增强、措施落实、难点破解。
五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健全绩效管理机制,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及时了解群众评价,实现扫黑除恶战果群众参与、成效群众评判、成果群众享有。
六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完善扫黑除恶工作“六个纳入”机制,固化“三级书记”亲自抓的经验,固化组织机构,建强专业队伍,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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