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人民检察院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运用社会调查、一站式询问救助、精准帮教、法治进校园等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1.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机制。
与公安机关举行联席会议,达成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社会调查的一致意见,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全覆盖,彻底解决未成年人办案程序及社会调查工作中的难点。今年来,共对28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机制保障。
2.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
积极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对二名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协同帮教,在考验期满后依法对他们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不起诉宣告训诫仪式,促使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2、「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1.提前介入严惩性侵犯罪。
与公安机关建立惩治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联系协作机制,切实解决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存在客观证据少、取证难、办案时间短的现实困境。今年来,已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在办理黄某性侵未成年人案中,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犯罪事实,通过提前介入之后,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固定被害人陈述和事发时工友的证言等证据,同时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奔赴东莞、韶关等地取证,最终以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黄某依法批准逮捕。
2.启用“一站式”询问救助区。
在办理陈某性侵案中,嫌疑人长达多年对未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高某实施性侵行为,为更好的帮助被性侵未成年人恢复身心健康,潮安区检察院联合妇联等部门,委托舒心驿站心理咨询师,首次启用潮安区(护苗)“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为被害人开展心理安抚和疏导,让其尽快走出阴影,及早回归社会,恢复正常生活。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1.守护公路上的安全。
聚焦“交通整治年”,就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并搭载其他未成年人追逐竞驶、实施犯罪作案增多现象向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整治辖区内交通管理秩序,加强校园管理和法治宣传,切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2.建立“一长一员”法治宣传队伍。
为促进学校法治教育建设,构建在校学生合法权益保护的立体化、网格化平台,联合区教育局创建法治教育“一长一员”队伍,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文安带头担任潮安区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其他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一个片区的校园法治教育工作,并担任其中一个学校法治副校长,同时选派7名优秀检察官担任各个片区学校的“法治辅导员”,实现了对全区校园法治教育全覆盖。下一步,“一长一员”将接受在校师生的法律咨询,解答师生的法律疑惑,当好青少年的法治“宣传员”和“服务员”,为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尽职尽责。
(潮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