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韶关仲裁办集中推出11项为民办实事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群众好评。
多方联动方便群众快速理赔
“太感谢你们了,这样处理我们双方都很满意。”4月27日,当事人何先生在韶关仲裁委员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中心,对尽职尽责为自己排忧解难的调解员表示衷心感谢。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不久前,何先生驾车经浈江区某路段时,与停靠在路边车位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交管部门认定何先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定损,被撞车辆修复价为2296元。对方车主除要求何先生除赔偿车辆维修费外,还应赔偿一定数额的车辆折损费和车辆修复期间的交通费,何先生认为不合理,双方对此产生争议。
在交警的引导下,两车主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中心,同意将纠纷提交仲裁调解。中心调解员耐心聆听双方诉求,仔细为双方解读相关规定,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满意离场,事故顺利结案。
据了解,今年3月以来,该中心以调解方式共调解了30余宗案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方式方法和经验总结。
一体化调解机制化解纠纷在诉前
在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前,交警是唯一的调解途径,调解不成的话就去法院。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考虑到让受害群众尽快得到应有的赔偿,在作出事故认定后,交警会引导当事人前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中心通过仲裁途径化解矛盾纠纷。而这也是我市落实全省“道交一体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的简称)机制的创新举措之一。
“ ‘道交一体化’可以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等机制作用,促进道交纠纷社会治理的法制化和专业化,实现公正高效处理,这也是法院的多元化解的一个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江晓华如是说。
关注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解难
交通仲裁只是韶关仲裁办所负责的民商事纠纷裁决工作内容之一,今年3月以来,韶关仲裁办坚持开门搞整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主动谋划开展了包括“降费、跑腿、调解、找位、润嗓、普法、上门、复印、提速、协执和周六开庭”共11项便民服务,并在立案大厅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韶关仲裁办工作人员正在帮助市民办理仲裁相关事项。
“我们为五保户、低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等实行免费仲裁,对残疾人、退役军人、军烈属以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医务工作者减免仲裁费,为小微企业和普通群众实行缓交仲裁费政策,对年满70周岁的老人或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开展上门立案服务、邮寄送达等服务。”韶关仲裁办工作人员张炳桂说道。
自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以来,韶关仲裁办共免费办理33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做到当天受理、当天结案,且全部是调解结案,既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又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韶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