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基层检察院“一院两品”共建共享活动,以党建工作品牌和业务工作品牌建设为载体,打造有影响力的基层检察院建设品牌体系,助力推进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在第一阶段,佛山各区检察院“一院两品”初具成效,打造了一批优秀的党建品牌及检察业务工作品牌,助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禅城区检察院
禅城区检察院通过创新党建工作方法,将党建融入业务,以全面从严治党,促进检察工作快速发展,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党建融入业务的新路径,激发党员的先进性、创造性,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为己任,带动党员挑重担、克难关,推进党的建设工作,坚持以党建营造检察文化,以党建传递志愿服务,以党建引领扶贫工作。
禅城区检察院以“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宗旨,贯彻最高检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特殊司法理念,将考察帮教纳入审查起诉阶段,帮助失足少年尽快走出犯罪阴影,以健康的心态和良好的行为习惯重新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彩虹计划“六位一体”帮教模式矫治成效明显,截至2021年7月,“彩虹计划”共吸收涉罪未成年人146人,经过矫治考察,已作不起诉112人,其中56人重返学校,9人考上大学,22人被评为市级、区级优秀志愿者。
南海区检察院
南海区检察院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与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合作,全面整理上级发布的253份党建类文件,按照国家标准化规范程序,编织成含8个部分63项内容15万余字的《党建标准体系》,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制定、施行,以标准化的手段梳理出切实可行的党建工作标准,有效指导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工作者规范有效开展院党建工作,激发高质量开展基层院党建工作“加速度”。
根据国家监察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实际,南海区检察院对8个镇(街)检察室的职能实施调整改革并选取大沥、里水、西樵三个检察室开展试点,增派36名干警到试点检察室,推进“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从宽等一系列改革,加强对所在镇街公安机关的协作和监督,融合发展“四大检察”“十项业务”。
顺德区检察院
一个目标是指全面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进顺德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五大工程包括铸魂、强基、“头雁”、正风、暖心工程;三大体系包括党建责任制体系、党建标准体系以及党建督查考评体系。该品牌建设工作开展以来,顺德区检察院党建工作获得了突出成效:一是机关党建工作质效得到提升,二是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提升,三是党建工作机制保障得到强化,四是党建工作资源得到集约优化。
“同心圆”行政检察品牌以实现“四化”——监督多元化、办案精准化、业务实效化、队伍专业化为创建目标,善于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形成多元化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品牌创建第一阶段,顺德区检察院立案办理行政检察案件共320件;共向行政机关发出16份检察建议;向法院发出书面及口头检察建议14份;通过案件的办理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促进争议化解案件17件。
高明区检察院
高明区检察院以党建工作品牌为载体,注重涵养党建文化,实现“以业务促党建,以党建促业务”的目的,协调发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以法律监督工作的高质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决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聚焦“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全面深入开展认罪认罚、羁押必要性审查、两项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用心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打造阳光检务。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履行生态检察职能,高明区检察院打造“生态检察”工作品牌,围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监督,综合运用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工作机制,提升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质效,用法治的霹雳手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品牌建设至今,高明区院履行生态检察职能,共办理案件246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7000余吨,挽回生态环境损失2300余万元。
三水区检察院
三水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新时代党建工作新路径,创立了“233”工作法,将党建工作贯穿在业务工作全过程;聚焦辖区内社会民生,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以及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党员微服务等内容,发挥党建引领优势,相融相促,创新推出“党建+刑事检察”、“党建+未检”等“党建+业务N”模式,取得较好效果。今年1-6月,三水区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53件295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672件929人,有力护航三水城市发展。
三水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绿淼行动”,为持续发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创新一体化办理“四大检察”工作机制,专门成立公益诉讼办公室、设计品牌标识、创设编发工作专刊,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扩大公益保护影响力。今年1-6月,三水区院共调查行政公益诉讼线索案件36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54件;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的作用,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14件。
什么是“一院两品”共建共享活动?
根据《广东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基层人民检察院“一院两品”共建共享活动实施方案》,从2020年5月起,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一院两品”共建共享活动,以党建工作品牌和业务工作品牌建设为载体,打造在全省甚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基层检察院建设品牌体系,助力推进全省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
(广东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