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花样不断翻新,成为网络时代一大“毒瘤”。2021年6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涉手机卡、信用卡犯罪等关联犯罪,提出更加明确具体的适用法律依据,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
中山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营造安全的电信网络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利用电信网络手段犯罪案件239件41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39件336人,其中涉“断卡”案件121件189人;受理审查起诉227件443人,提起公诉227件319人,其中涉“断卡”案件111件151人。办理了陈某平等10人利用网络交友征婚诈骗案等一大批案件。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业务练兵和岗位培训,开设“检察官上讲台”大讲堂,对办理电信网络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进行全员培训,切实提升办理电信网络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加强协作联动
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络,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多、涉案数额大、被骗群众众多的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及时提前介入25件233人,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指导公安机关有效侦查,精准打击电信网络领域犯罪。
全面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积极依托“两微一端”适时发布电信网络诈骗案例,构筑电信网络诈骗防护网;有序开展校园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强化检校合作,形成防范合力,共建平安校园、无诈校园;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宣传方式,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引导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自身防范意识和能力。
(中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