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部署,汕头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主动担当作为,精心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将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升为民服务、为民办事的实效。
自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聚焦优化政法机关公共服务、强化民生领域执法司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已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共计315件,包括普法宣传、便民利民新举措、一站式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扶贫济困等不同类别。
坚持优质高效政法公共服务
提供坚强有力执法司法保障
指尖便利一步开具生效证明
全市法院推行《汕头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操作规程(试行)》,对开具生效证明事项实行统一窗口办理,同时深化移动微法院建设,让当事人感受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便利,推行事务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实现线上线下都能办。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微信“粤公正”小程序或到生效案件作出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申请出具案件生效证明,不需亲自到法院向承办法官或书记员申请出具,节省当事人时间成本;在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时,也无需提供该案件生效证明,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主动作为加快诉讼费退费
为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便民服务,缩短诉讼费退费期限,加快退费速度,切实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中院要求基层法院财务部门动态监测备用金存量情况,及时向中院反馈退费备用金使用情况,做好提前申拨备用金准备,并建议基层法院财务部门可与相关业务庭室联动,提前收集大额退费案件金额信息。中院装备财务室与院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发生十万元以上(含)退费案件金额时,可提前联系财务以备及时统计退费备用金余量,以便及时申拨退费备用金,同时定期提前收集片区诉讼备用金使用情况。同时,中院与银行签约开通网银完成诉讼费退付,将完成退费工作的时长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截至7月底,中院总共办理诉讼退费209宗,退费金额总计1052.8万元。
信息化为案件卷宗管理提质增效
汕头中院牵头相关单位建立刑事案卷电子卷宗随案移送机制,在刑事案卷的基础上增加电子卷宗,采用电子光盘刻录的方式随案移送,方便办案部门查阅案卷,提高案卷审查效率和安全性。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的便利,律师和经过许可的其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提交查阅电子卷宗的申请,经审核认证后,使用光盘加密复制方式向其提供电子卷宗,方便律师阅卷。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办案能力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汕头海关缉私局、海警局联签了《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电子卷宗随案移送工作机制的规定》,明确了电子卷宗的目的意义、制作使用原则、制作案件范围、保密规定、联席会议制度等,从各方面进一步规范电子卷宗制作、移送、接收和管理,努力实现电子卷宗在司法办案中的规范、有序传递和资源共享,为律师阅卷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院(庭)长监督马上就办
南澳法院创建“预约领导监督案件机制”,只要符合院(庭)长监督范围的案件,当事人认为有必要提请院(庭)长加强案件监督的,就可通过诉讼服务大厅的“预约窗口”预约。在当事人申请预约之后,相关领导“马上就办”,全力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打造“没有围墙的法院”的做法,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连心桥”架进群众心坎里。
依法治教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潮阳法院推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便民利民措施,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潮阳法院不断完善“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机制,敞开大门征求院青少年维权岗监督员、律师代表、人民陪审员等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意见建议。同时加强判后的回访帮教,建立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谈话和法治宣传工作机制,与司法行政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落实帮教措施,定期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教育。还专门制定“育苗路上?与法同行”普法宣传月工作方案,开展多场法律进校园活动,受众达600余人次。
多层次科学实施普法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普法教育,营造遵纪守法良好社会氛围,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汕头法院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146场普法宣传活动。
(汕头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