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检察机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理念,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措施,深入开展“1+N”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践行司法救助社会化路径,努力形成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救助格局,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将司法救助汇聚成温暖人心的法治力量。
1、叮咚!司法救助“上门服务”到家啦……
顺德区检察院在办理一宗交通肇事司法救助案件中,因受害人小梁一家对司法救助工作缺乏了解、家属无力提供相关核查材料等原因,该区院打破了“先沟通,再核查”的办案方式,直接派员前往拟被救助对象所在地提供一站式的“上门服务”,主动引导、帮助拟被救助对象提供司法救助案件核查所需材料,尽快将司法救助金这笔“暖心钱”送到被救助人手中,让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司法救助“救急解困”的功能。
检察干警在小梁家中开展核查工作
2、听证决定,对两个家庭一次性救助
南海区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司法救助案件中,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炯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劲韵作为两宗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主办检察官,分别就案件主持召开了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场听证并评议,司法救助申请人及代理人也参与了听证会。
南海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炯主持杨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不公开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上,检察官分别就国家司法救助基本原则、救助对象评选条件等相关政策向听证员作了简要介绍,并详细阐述了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核实的情况及检察机关救助建议等。听证会结束后,承办人作出司法救助的决定,并于当天上午将救助金发放到位,实现了一次性救助、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及时为两个家庭带去司法温暖,帮助贫困被害人家庭渡过难关,充分彰显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本色。
3、应救尽救,检察力量呵护成长
今年6月,三水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办理一起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检察官依法核实犯罪嫌疑人赔偿被害人情况、未成年被害人受不法侵害造成损失的情况及生活困难情况等,快速受理并审查其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并决定对该未成年人予以司法救助,为这个可怜的家庭发放了54048元的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燃眉之急。
三水区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关心爱护,坚持应救尽救原则,通过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国家司法救助等措施,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多元化救助,将不法侵害对他们的影响降到最低。推行办案、救助同步进行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时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成立三水首个“护苗工作站”,打通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后一公里”。
(佛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