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开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为民宗旨,畅通监督渠道,打造阳光检务,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一、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查纠整改,确保更加卓有成效地服务发展大局。
经开区检察院以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采取“开门、敲门”相结合的方式,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律师、媒体人士、师生等各界代表参加检察活动,或组织检察人员到辖区内各企业、机关单位、社区走访,注重倾听来自不同社会行业、不同人群的意见和建议。聚焦、回应群众关切,对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并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作用,确保监督落地有声。
二、全程接受监督,深化工作机制,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
一是在案件办理中,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敢于正视自身问题。2021年以来,共邀请36名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21次检察办案活动,案件类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既能让案件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又通过让人民监督员以第三方的角度来进行评价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
二是在案件办结后,通过邮寄向可能存在司法办案廉政风险案件的当事人发放《廉洁办案监督卡》,给予案件当事人直接监督的途径,以第一视角反映检察人员办理案件的态度。2021年以来,共向当事人发放400余份《廉洁办案监督卡》,收到的反馈均是零违规、零违纪。
三、主动跟踪问效,检验办案质效,让检察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社会监督。
一是主动回复,提升时效。自2021年以来,经开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来信、网络和电话等方式接收信访208件次,接待群众来访75次117人,每一件均注重跟踪办理,及时向来访群众反馈,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二是主动回访,延伸效果。在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组织人员对案件处理结果有异议或因案致困的被害人进行回访,进一步深入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了解被害人的实际困难,依法对其予以司法救助,更加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传递检察温暖,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成效。同时还从中摸排线索,发现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持续推进整改成效。
经开区检察院将一如既往接受外部监督,助推经开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到听实话、摸实情、办实事、解民困、纾民忧,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责任、司法责任落到实处。
(湛江开发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