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效成果,珠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部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的期盼,深化行政复议内部纠错功能,推行“一案一建议”工作机制。
针对个别执法部门案件中存在的执法不当问题,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并限定整改时限,督促行政部门及时全面落实整改,实现“处理一案、指导一片、规范一类”的效果。
据统计,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珠海市司法局对8宗案件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涉及多个执法领域,收到良好效果。
01
如某楼盘业主就所购楼盘物业公司收费不合理向某部门举报后,某部门直接引用两份民事判决书文号作为答复内容,未就其调查核实的情况对举报人作明确告知。
市司法局建议市政府撤销涉案答复的同时,在《行政复议建议书》中逐项列明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当的具体事项,并建议日后在投诉举报答复中载明行政机关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依据等。
02
如张某不服其铁皮棚被强拆申请复议案。张某擅自翻新未经报建的铁皮棚,某部门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未果后,直接拆除案涉铁皮棚。市司法局审理后认为,某部门在拆除案涉铁皮棚前,既没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也没有履行催告、公告程序以及作出书面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违反了《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因此,作出了确认违法的复议决定。
市司法局针对审理时发现的某部门存在未遵守法定条件、违背法定程序等问题,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要求其改进执法理念、提升业务水平、梳理执法流程等,充分保障当事人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合法权益。相关行政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建议书后,或以书面答复或以电话回复的形式,均已向市司法局初步反馈建议落实情况。
下一步,珠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部门将继续聚焦群众“急愁难盼”事,做好“两个保障”。
一、针对发出半年以上的复议建议,通过上门座谈、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持续跟踪,保障整改落到实处;
二、严把案件审理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指导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信任感,助推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台阶。
(珠海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