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6日上午,一宗港口作业纠纷案件在广州海事法院南沙自贸区巡回法庭开庭审理。
该案被告系一家南沙自贸区企业,侵权纠纷所涉及的货损事实也发生在南沙,因此被告申请在南沙自贸区巡回法庭开庭审理。
为查清案件事实,更为便利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主动与原告以及第三人沟通,原告和第三人诉讼代理人一致同意我院在南沙自贸区巡回法庭开庭审理案件。
巡回审判是历史上早已有的一种审判形式,指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方式。实践中,各地实行流动办案,创造了许多巡回审判方式,被形象地称为“草原法庭”“马背法庭”“海上法庭”“田间法庭”。
为确保顺利开庭,承办法官谢辉程主动与南沙区人民法院联系沟通,落实好开庭时间、开庭地点、防疫要求等细节事宜,并及时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保持沟通。
在南沙区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9月16日上午,本案顺利在南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南沙区人民法院还专门派出法警执庭,庭审平稳有序进行,诉讼各方均依法充分发表了法律意见。
庭审结束后,各方当事人对于我院“想当事人之所想”、靠前服务、主动作为的做法表示欢迎。
当日上午,合议庭成员程生祥、谢辉程、徐春龙法官还与南沙区人民法院速裁庭郭志锋法官就案件速裁进行了交流,参观了南沙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在下一步的工作展开中,广州海事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将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为当事人提供便利诉讼服务、公正司法裁判的实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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