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整治案件久拖不决问题,有效解决超审限长期未结案件边清边积和上诉案件超期移送“双超”案件等系列问题,自今年7月起,深圳两级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超审限长期未结和上诉案件超期移送“双超”案件专项清理活动。
从四个方面探索
进一步提升专业法官会议实效
为全力推进“双超”案件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福田区法院综合审判庭积极创新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在落实福田区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制订《综合审判庭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新机制实施以来,综合审判庭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121件,推动“双超”案件整治集中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21年8月31日,综合审判庭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相比3月底减少了114件,下降了77.03%.
一是优化组织模式,根据审判领域、议事范围的不同,分层级设置全体专业法官会议、团队(商事、房产、劳动、审监)专业法官会议、团队负责人专业法官会议,明确各层级会议的召集模式和参会人员,由长期办理相关领域案件的资深法官对“双超”案件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二是创新会议机制,运用院内腾讯通建立各类专业法官会议的联络群,充分利用法官碎片化时间讨论“双超”案件议题,提高会议效率;运用微信小程序进行投票,隐去法官明确观点,结果设置为仅承办人可见,从程序上保护法官、防止会议结果外泄。
三是规范上会程序,对上会材料进行统一规范,对议题申请作出时限要求,由审判长对上会材料预审把关,从前端程序上倒逼承办法官扎实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提高会议质效。
四是统一裁判标准,研讨个案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对普适性或典型性问题进行总结归纳,提炼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对类型化案件提出两个必须,裁判前必须进行福田区法院范围内的类案检索,对于福田区法院首批类型化案件,必须提请专业法官会议讨论。
围绕三方面推行经验做法清单
罗湖区法院召开庭长工作会议,围绕如何提升审判质量、提高审判效率、加强长期未结案件监管等三方面展开经验交流,并总结梳理出经验做法清单在全院推行。
一是提升司法能力,保障审判质量,降低上诉率、发改率。加强学习培训,发挥资深法官的带动作用,通过办案模拟、质量评查、案件指导讨论、庭室法官会议等方式,对审判团队内法官尤其是初任法官进行帮助和指导。加强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发挥法官的能动作用,与当事人进行良性沟通,适时修正和降低当事人胜诉的心理预期,化解潜在的申诉可能。提高文书写作水平,发挥裁判文书平息诉讼的功能,加强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
二是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及时召开庭前会议,明确争议焦点,确定调查取证事项,提前设计庭审方案,收案后第一时间了解案件当事人是否存在审计、评估、鉴定的需求,在庭前组织证据交换、调解及现场勘查,避免因临时申请而导致延期审理。引导诚信诉讼,合理指定举证期间,庭前告知当事人虚假陈述、滥用评估鉴定申请权、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后果,避免当事人消极调查取证、恶意拖延诉讼。
三是加强排查沟通,强化审判监管,避免案件边清边积。逐案排查,各庭室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台账,各团队建立六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台账,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计划、一案一责任人。加强沟通,对于因评估、鉴定程序而中断审理进度的案件,梳理影响评估、鉴定进程的事项,每月跟进催办。对积案较多的部分法官进行帮扶,由庭长或团队审判长协助,逐案制定清案措施、结案时限。
加强上诉案件移送工作
实现监督管理方式“三个转变”
盐田区法院进一步加强上诉案件移送监管,实现各个移送环节、每个流程节点全领域覆盖、不间断管理、精准化管控,推动“双超”攻坚工作落地见效。
从严从实开展监管工作,实现微观个案监督向宏观全程监管转变
一是高位部署推进。院党组召开专项会议研究上诉案件超期移送攻坚工作,明确攻坚目标,制定攻坚方案;二是逐案逐段研判。定期逐案检查、统计全院上诉案件,按超期的天数、部门、岗位、重要节点等类别分别统计超期情况,明晰超期问题根源,摸清超期移送上诉案件底数,细致分析超期原因;三是抓好问题整改。修订盐田法院《上诉案件卷宗移送工作流程规定》,发布进一步明确上诉案件周期的通知,及时将上诉移送周期由45天调整为30天,分别划定各岗位和各流程节点时限。
从精从密细化监管周期,实现阶段性监督向常态化监管转变
一是时时有提醒。对全院超过30天移送的案件进行通报,对超过25天尚未移送的案件进行预警,实时掌握全院移送工作办理进度,力争“问题周内解决”;二是周周有通报。以攻坚目标为导向进行“双超”攻坚情况通报,对标核查、对表监管上诉案件移送情况,分部门通报移送时间及目标差距,聚焦异动、落后指标,及时调整部署,推进超期移送案件攻坚工作按时达标,不折不扣完成攻坚任务;三是季度有评查。针对无正当理由超期移送上诉的案件,由审委会听取评查情况报告,逐案分析上诉移送超期原因,直奔问题根源研究解决方法,以查促改、以评促改,进一步查缺补漏、规范案件移送工作;四是年度有考核。根据“双超”目标完善盐田法院绩效考核办法,增设“双超”攻坚特色考核指标,加强弱项指标、重点指标考核权重,并强化考评结果的实质运用,将上诉案件移送情况作为干警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岗位调整的考量因素。
从细从深丰富监管维度,实现“粗放式”管理向“精准式”管控转变
一是抓好关键环节。明确上诉案件移送流程所涉部门、岗位职责,抓好承办法官、法官助理、扫描人员、档案核查人员等关键岗位,切实发挥院、庭长流程监管职责;二是材料集中收转。在立案庭安排专人统一接收上诉材料、录入接收时间,明确起算期限,规范材料审核标准、移送流程。案件档案形成后,由法官助理移交至立案庭,由立案庭按统一标准核查、录入上诉时间,检查合格后统一移送至上级法院,进一步释放集约管理效能;三是借力信息技术。依托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平台,持续优化电子卷宗系统上诉案件流程监控模块,实现上诉移送案件一体化、可视化管理,上诉案件全程留痕可追溯,倒逼责任人按时完成规定流程。实现临近25天未移送的上诉案件的智能预警,相关责任人员可实时监控移送流程。
紧扣“五足五力”
龙华区法院紧紧围绕八项目标,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双超”案件整治集中攻坚。2021年7—8月,一年以上超审限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全部清零,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周期减至15.3天,被市中级法院评为“超期移送案件整治工作先进集体”。
深化思想认识,充足攻坚动力
一是“三会议”强化思想认识。召开“双超”案件整治集中攻坚动员会暨下半年工作推进会、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推进会、法官大会第四次会议暨2021年1—7月审判态势分析会,对“双超”案件整治集中攻坚进行动员、部署、推进,不断深化干警思想认识,增强攻坚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二是“一走访”提高重视程度。院长带队走访各业务部门,听取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汇报“双超”案件整治工作情况,激励攻坚干警鼓足干劲,再接再厉,在确保完成攻坚目标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双超”案件整治战果与成效;三是“一专刊”促进经验总结。制作“双超”案件整治集中攻坚专刊,及时跟进攻坚情况,总结攻坚经验,确保取得长期成效。截至8月底,共编发“双超”攻坚相关信息20余篇。
细化工期推进,加足攻坚压力
一是分解目标,细化落实。紧密围绕确定的攻坚目标,对所有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包括即将转化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案分析研判,明确每宗案件的结案时限,倒排办案工期,挂出作战图,推进落实;二是突出重点,补足短板。重点针对上诉案件移送周期、当庭宣判率等弱势指标,强化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制定攻坚措施。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周期缩至15.3天,一审独任制案件当庭宣判率提升为15.6%;三是明确责任,全力推进。详细制定攻坚各项指标的完成标准,明确相应部门责任,推进任务目标完成,对落实攻坚任务不力的,坚决予以追责。
优化办案力量,配足攻坚战力
一是配备充足攻坚人手。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制定人力资源保障方案,在编制有限、人员有限的情况下,把攻坚力量集中到办案一线,把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等调配到任务最重的部门,全力保障集中攻坚;二是发挥调配人员作用。研究调配人员的办案任务数和工作量,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抽调人员专设一定的评先评优名额,最大程度激发抽调人员的工作热情;三是全力投入攻坚。各业务部门每周二周四晚集体加班,一天当做两天用,两步并做一步走,确保实现阶段性攻坚目标。
严化监管措施,增足攻坚推力
一是全流程监管攻坚案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依托办案系统,强化案件的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台账,对清结情况、新增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对攻坚数据每日一统计,每天一梳理;二是全面监管集中攻坚战全过程。院庭长落实监管职责,全面掌握分管领域,掌握每名法官的质效情况和办案特点,统筹好办案力量,对存案多的、工作进度慢的、指标不好的及时进行督促。院领导落实督办职责,定期听取汇报,逐案研究清理方案,倒排工作节点,加快办理进度;三是发挥院庭长示范带头作用。院庭长始终冲在最前面,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带头帮助法官办理长期未结案件,提振队伍士气,增强队伍凝聚力。
强化止增减量,减足攻坚阻力
一是完善多元解纷衔接机制。与辖区六个街道共建诉讼服务站,在全市率先实现驻街道诉讼服务站全覆盖。截至8月底,驻街道诉讼服务站共处理矛盾纠纷501件,有力促进矛盾前端化解;二是积极融入诉源治理格局。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设立深圳市首个园区解纷中心,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对园区经济发展的保障和服务功能;三是全面加强案号管理。妥善调整系列案立案规则,做好小额金融借款、信用卡类系列案件并案,严格进行案号管理,防止案件虚增。
攻坚克难
“双超”案件整治初见成效
光明区法院1-7月共计结案3592件,含刑事案件482件、民商事案件2093件、执行案件1017件,结收案比68.38%,结案率49.21%.经过各部门攻坚克难,7月底,光明区法院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降低至3件,“双超”案件整治初见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发挥表率作用。各部门明确目标要求,及时安排部署部门工作。院庭长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全面掌握分管领域、所在部门各项攻坚目标进展,统筹好部门办案力量,对存案多、结案慢、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干警加强督办力度。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办案、带头攻坚,提振士气。
二是提升结案能力,提高结收案比、结案率。继续深化繁简分流改革,通过民商事案件速裁、刑事案件快审、执行案件快执等各项举措,提升简单案件办理效率,深挖各团队办案潜力。鼓励各部门加班加点,通过苦干、实干提高结案数量,快速提高结收案比、结案率指标。
三是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巩固长期未结清理行动成效。针对边清边积问题,继续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完善长期未结案件台账,掌握未结原因,逐案制订清案计划,定期通报清理情况。
四是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全面服务审执办案,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对各部门的案件量、工作量进行科学测算,合理配置司法辅助人员岗位,增强业务部门力量。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力度,对需要加班的部门、干警,及时提供车辆、用餐服务,保障加班人员的生活、交通及安全。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司法辅助性事务办理效率,提高结案能力。
(深圳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