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周某因生意纠纷欠下债务却未及时偿还,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其名下房屋拍卖后,其又拒绝搬出。日前,该院对所拍卖房屋进行强制清场,并将房屋顺利交付买受人。
欠款不还房屋拍卖
2018年12月,周某和妻子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令须支付李先生4.5万元。但判决生效后,周某夫妇并没有主动履行。2019年8月,李先生来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虎门法庭执行干警通过全国执行查控系统,查得甘某名下在惠州市大亚湾某小区有一套房子。该房屋面积80余平方米,还欠银行抵押贷款20万余元,而周某和甘某在其他法院尚有未偿还债务3万余元。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决定对上述房屋依法予以拍卖处理。
2020年9月,新冠肺炎疫情趋于平稳,虎门法庭执行干警前往惠州上述房屋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屋内仅周某一人居住,甘某去向不明。周某称,其与甘某已离婚,目前房屋由其占有使用,并表示不清楚甘某去向。执行干警告知周某,如其不主动履行债务,法院将依法拍卖其房屋,并向其送达限期搬离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周某对此未提出异议。
10月,执行干警再次奔赴惠州当地,现场查看房屋情况,但周某、甘某均不在场。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上周某,周某称自己在深圳出差,屋内物品均已打包,在法院拍卖前就会自行搬离。执行干警告知周某法院将依法对房屋进行拍卖的流程和相关事项,周某也未提出异议。
12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在网上依法对上述房屋进行公开拍卖,由案外人祁先生以最高竞价拍得。
霸占房屋拒绝搬出
今年1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向买受人祁先生送达房屋确权相关文书。但3月,祁先生向法院反映,周某霸占房屋不肯搬出,其无法接收所买受房屋。
4月,虎门法庭执行干警再次奔赴惠州当地涉案房屋,发现祁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周某仍然占据房屋,声称其没有地方住,也没有收入来源,要求法院支付保障其居住的租金,否则拒绝搬出。执行干警向周某详细说明了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并告知其有关权利义务及拒不搬离的法律后果,但周某仍情绪激动,拒不听从。
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对上述房屋另行安排强制清场。
两地法院联手清场
经制订周密的工作预案,并与惠州市大亚湾区法院协调,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7月28日开展强制清场行动。
当天早上,虎门法庭派出执行干警5名,在法警大队4名法警协助下,奔赴惠州涉案房屋现场。惠州市大亚湾区法院指派执行干警后方协调,现场增派2名法警协助维持秩序。
在强制清场过程中,执行干警首先对周某进行劝离,告知其妨碍执行需承担的后果,但周某仍拒绝腾房。执行法官果断指令法警将周某强制带离现场,并由当地法院协调,将周某羁押于当地辖区派出所。
经过耐心的思想工作,周某终于同意腾房,在附近找了一处库房存放搬迁物品,涉案房屋得以顺利交付买受人。考虑到周某以实际行动表示悔改,结合疫情防控情况,执行法官依法进行口头训诫后将其释放。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