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申请执行人何某、郭某代表117名申请执行人,一早来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城区法院”),送来一面上书“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点赞执行干警高效帮助他们顺利办好房产证,快速执结违约金。
业主购房起纠纷 百余业主提仲裁
2016年10月,李某等人先后与惠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买房产,并办理了银行按揭。合同条款“交付时间和手续”约定在2017年10月31日前交付房屋,且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收房,并保证符合交房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等。但因某开发公司的原因,房产未按期交付。2020年4月30日,李某等收到收楼通知书后,按通知要求于2020年5月11日准备接收房产,但发现房屋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登记,不符合法定交付条件。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出卖人逾期交付的,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李某等与某开发公司协商后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20年7月28日,李某等117名业主分别向惠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支付逾期交楼违约金及办理产权证。经仲裁裁决,该房产公司应按照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申请人李某等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办理不动产权证等。仲裁裁决生效后,房产公司未履行义务。
多措并举 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
2021年6月7日,李某等108名申请执行人相继向惠城区法院申请执行。由于业主与开发商矛盾较大,双方缺乏信任,业主们曾多次向有关部门要求解决问题。立案受理后,执行局高度重视,耐心接待申请执行人,表示一定依法尽快执行,同时要求案件承办人加大执行力度,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陈伟强法官团队和冶园媛法官团队接案后,迅速行动,及时查控被执行人某房产公司的财产。因申请人较多,执行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如果简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可能导致企业出现新的问题,因此,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执行理念,既让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又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多次和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沟通协调,寻求最佳执行平衡点。6月17日,辖区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执行局负责人及承办法官,职能部门以及申请执行人代表、被执行人召开协调会,当场确定执行方案,已经申请执行的案件,在6月底前执行完毕。未申请执行的9件案件,由开发企业按照仲裁裁决主动履行。
不辞辛劳 高效维护当事人权益
由于申请人数多,被执行人的账户也较多,惠城区法院通过网络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但需15天异议期满才能扣划。为节省时间,执行干警立即调整执行方案,一方面采取线下划扣措施,分头前往相关银行开展扣划违约金工作。另一方面,主动协调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扣划的款项到账后,执行干警又利用晚上、周末加班加点,终于在6月28日把107个案件的执行款分毫不差地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所有的不动产权证也如期交付至业主手中。
案件执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人非常满意,共同制作了锦旗送给执行干警,再三感谢执行干警公正、高效解决一百多业主的“房心事”。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惠城区法院坚持以学习促提升,以实绩为导向,从群众所需所盼出发,以优质的司法服务解难题、定纷争、护权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