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切实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近日,阳江市阳东区检察院办理了两件关于窨井盖安全、道路安全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案情介绍
该院经调查查明,阳江市阳东区始兴南路面上的窨井盖存在不同程度缺失、突起、松动、错位等问题,而这些有问题的井盖周围并没有设置相应的安全提醒警示标志或护栏等临时防护措施,而更令人忧心的是涉案始兴南路段存在未经合规验收允许通行的问题,可能会给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埋下安全隐患。
阳东区检察院从保护社会公益出发,2021年8月5日对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月2日对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立案决定,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解决存在问题。
涉案路段通车情况
上图为整改后的照片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行职责,已在整改期限内积极采取措施,责令整改井盖高度与铺设沥青后路面平齐,修缮破损、沉陷、移位的窨井盖,同时对始兴南路路口全部进行围挡封闭,做好警示标志,禁止与施工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现场。现涉案路段已经铺好沥青,所有问题井盖已得到整改,同时该路段已经做好全方位围蔽措施。
检察听证
为深化公益诉讼监督维度,促进案件依法合力解决。2021年9月8日,阳东区检察院对该两起案件组织了公开听证,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职律师担任听证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听证会。
三位听证员围绕涉案相关行政机关是否全面履职、受危害的公共安全等社会利益是否得到保护、是否可以作出终结案件审查三个方面进行了讨论,发表了听证评议意见:认为在两案中的有关职能部门已全面履职,积极督促施工方做好井盖修缮整改,监管施工方安全施工作业,能够及时守护公共利益等社会利益,认为阳东区检察院可以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井盖事小,却事关民生。阳东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贯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持续推进城乡井盖保护,把“群众利益无小事”落实到业务工作中,守护好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阳东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