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逮捕?是否起诉?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以往只能由检察官发表意见的案件,如今佛山市检察机关通过举行听证会的方式,让听证员参与进来,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之下,提升检察公信力。
2021年以来,佛山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检察听证案件253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透明度。
一场有温度的听证会
“现在,请各位听证员对听证事项进行意见交换和讨论。”6月8日,一场关于未成年人的国家司法救助听证会在佛山市检察院举行,市检察院检察长黄黎明主持听证。
2020年9月,被害人小雅被患有精神病的母亲黄某伤害致重伤二级。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汪鑫在办理该案时了解到,小雅经过医院一个多月的治疗,目前健康状况趋于平稳,但高额的治疗费用让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更捉襟见肘。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汪鑫建议为小雅申请司法救助,并把线索移送第八检察部。
第八检察部检察官陈贤榜收到案件线索后,第一时间前往小雅居住地走访调查,初步核实小雅符合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经了解,小雅的奶奶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其家庭是当地的贫困户和低保户。小雅目前暂时由外婆照顾,其父亲在工厂打工,勉强能支付小孩护理、租房、生活等日常开销,但实在无力负担14万元的治疗费。
在明亮的听证室里,听证员仔细倾听承办检察官对案情的介绍,并时不时地询问小雅父亲小雅每个月的医疗费用、家庭开销等问题。
“问亲戚借了12万元,向工厂老板预支了1万元工资。我挣得不多,家里已经没什么钱了。”小雅的父亲向检察官和听证员讲述家庭的困难,同时表示尽管小雅病情已趋于稳定,但后续仍需定期到医院检查。
“小雅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如果符合,应当如何认定司法救助金额?”在听证室里,3名听证员围绕听证事项展开了讨论和意见交换,一致认为应当给予小雅国家司法救助。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听证员的意见,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小雅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发放65926元救助金。
听到这则好消息,小雅父亲的神情轻松了许多。同时,检察官表示将会定期回访慰问,密切关注小雅今后的成长情况。
扩大听证员覆盖范围
此次听证会,是佛山市检察院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检察听证,既提高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又彰显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受害人的民生关怀。
据介绍,检察公开听证是检察院依据检察院组织法、相关诉讼法等法律和法律解释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比如,司法救助的认定、未成年人不起诉的认定等一系列“诉不诉”、“捕不捕”的案件,都可进行检察听证。
随着深入推进阳光检务,佛山检察机关在听证会程序上进行了优化。记者注意到,小雅案件的听证会设置了更宽松、自由表达意见的程序和流程,增加由执法方释法说理和政策宣传的相关步骤,允许更深更多层次的对话。此外,增加“当事人发表陈述意见”的环节,体现听证程序的价值。
目前,佛山市检察机关听证员基本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听证参与人员的覆盖群体不断扩大,提升听证程序的公开性和客观性,便于收集更广泛的社会意见。
“如今,检察机关办案举行听证会已成为一种新的常态。这不仅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同时也是倒逼办案人员提升水平,促进司法规范的有效手段,能让人民群众更直观感受到每一起司法案件、每一个执法行为的公平正义。”黄黎明表示,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实现了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