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向教育部制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为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近两年来办理的黄埔区在校学生遭受性侵害及实施性侵害犯罪案件进行全面剖析,形成《黄埔区在校学生遭受性侵害及实施性侵害犯罪案件情况分析报告》,并在近期向黄埔区教育局进行通报。
通报会上,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卢传新副检察长首先介绍了最高检持续紧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的工作要求,指出“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是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把手”工程。
随后,第六检察部周园主任对近两年该院办理的黄埔区在校学生遭受性侵害及实施性侵害犯罪案件数据、特点、原因及危害后果等进行了通报,并向黄埔区教育局提出了切实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督导辖区内学校强化社会生活指导,优化青春期教育,加强家校联动等建议。
黄埔区教育局区永军副局长、孙凯科长对通报的内容予以充分认可,并从检教合作等方面,提出优化法治副校长队伍、促进青春期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结合“双减工作”引入法治教育等措施。
此外,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还向黄埔区教育局了解贯彻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等相关情况。
从源头上保护学校安全、维护儿童权益是检察机关狠抓“一号检察建议”的目的所在。接下来,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情况,通过个案促进制度完善、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件件跟踪到底,各方面形成合力,向着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迈进。
(黄埔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