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设施存在流于形式、实用性不强、使用率不高的情况。”近日,一场有关残疾人权益保护的公开听证会在江门市江海区检察院召开,听证员胡忠燕认为,某些单位仅应付式设置了无障碍设施,未能从残疾人的角度出发,真正满足他们的需求。
据了解,江海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少数行政机关和公共场所没有设置无障碍设施或者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建设标准,未能充分保障残疾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给残疾人出行办事造成不便和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及场所未能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嫌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该院以“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监督”为主题召开检察公开听证会,并邀请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残疾人联合会等有关行政部门及残疾人代表、群众参会。
无障碍设施是否流于形式?车辆占用盲道的问题应如何改善?无障碍设施工程验收标准的执行是否严格规范?聚焦听证会上与会人员关注的问题,江海区政协委员李雅琴、江海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关晓丁两名听证员指出目前部分无障碍设施存在的问题,如部分建筑物斜坡的长度、坡度、护栏等设计并未完全贴合残疾人需求,部分无障碍设施缺乏相关标识,指引性不强,市民的助残意识有待提高,在日常生活中存在挤占残疾人专用设施、车辆占用盲道等情况。
让无障碍设施建设更加科学合理,除了加强规划设计,充分考虑残疾人等群体的实际需要也十分重要。听证会上,检察机关专门邀请残疾人代表黄炜春结合自身体验发表看法。黄炜春表示,目前社会公众对待残障人士的平等意识仍显不足,很多无障碍设施还是流于形式,希望能够加速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同时,希望住建部门在验收无障碍设施工程时,能够邀请残疾人对相关设施进行现场体验,收集他们的体验感受和意见建议,让残疾人在自己使用的设施上能够真正拥有“话事权”。
江海区检察院召开的这场听证会,是当地检察机关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第一步。经过近2个小时的交流讨论,与会人员最终达成共识,认为辖区部分行政机关涉嫌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未依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或建设不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标准的建筑、场所,住建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督促其整改并加大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尊重残疾人的意识。参会的行政部门也在听证会上达成一致意见,表示将在近期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合力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综合治理,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利益。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