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感谢法院!被拖欠的工资到手了,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年!”
临近春节,顺顺利利领取到工资回家过年,是每一个劳动者最朴实的心愿。近日,惠州龙门法院执结一起涉工人工资系列案件,为59名工人发放欠薪130余万元。
案件详情
刘某等59人是龙门县某矿业有限公司的员工。2021年该公司因经营不善,产生大量债务纠纷,工资始终未能正常发放。劳动仲裁生效后,刘某等人陆续向龙门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执行工作刻不容缓。在法院依法向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状况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遂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依法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时查控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并予以处置,同时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庭,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最终,在强大的执行压力面前,被执行人自觉交款30万元,本院也成功处置被执行人名下财产,龙门法院于2021年8月31日、2021年12月9日分别作出《执行款分配方案》对执行到位款项进行分配。在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前提下,依法优先支付工人工资。目前,被执行人龙门县某矿业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件中的工人工资部分款项已全部执行到位。
2021年以来,龙门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力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下来,龙门法院将积极主动作为,继续加大欠薪执行力度,强化联动协作,做好快办快执,依法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充分彰显司法正义。
(惠州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