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黄埔区检察院近日收到的区内一家知名跨国外资企业赠送的感谢锦旗。
究竟是什么事情,使得这家企业专程到检察院赠送锦旗呢?这事还要从2015年说起……
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该企业内部人员周某、姚某等人与外部的A公司合谋,将业务外包给A公司后,虚假转包到自己控制的B公司,A、B两家公司扣除税费和手续费后,将承包业务的款项转给周某、姚某等人。周某、姚某等人通过这种方式侵占该企业的款项。
该企业通过内部审计发现后,遂停止支付相关业务款项。B公司以双方存在承包业务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该企业支付尚未支付的相关费用合计970余万元。
经一、二审后,法院判决该企业需要向A公司支付8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该企业向法院缴纳了执行款880余万元(包含执行费)。
迫于无奈,该企业以周某等人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以另案诉讼为由对执行款申请财产保全,以避免发生执行款发放后无法追回的风险。
今年1月份,法院以涉嫌刑事犯罪,应以刑事退赔方式处理为由,裁定驳回该企业的起诉。因此,该企业陷入了涉案执行款项在刑事案件办结前即解封并执行发放给B公司的被动局面。
该企业是黄埔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成员,通过该联盟了解到检察院的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后,根据规定向黄埔区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同时,黄埔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受理黄埔区公安分局移送的相关刑事案件。
在了解到涉案款项发放后,可能被涉案人员转移,而导致即使将来得到纠正,也存在无法执行回转的巨大风险。黄埔区检察院针对该案刑事民事交叉的特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发挥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融合互助的作用。
首先引导该企业向广州市检察院申请对二审生效判决的监督,并及时提供相关刑事案件证据予以辅证,在广州市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黄埔区检察院随即以关联刑事案件正在审理,以及检察机关建议已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为由,及时向法院发出暂缓执行涉案执行款的检察建议。
法院依法审查后,采纳了黄埔区检察院的建议,880余万元的执行款项全部得以暂缓发放。
检察机关履行民事检察职能,帮助该企业避免近千万元的财产损失。所以该企业才专程到检察院对经办检察官表示感谢。
可能大家对于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比较熟悉,那检察院的民事检察到底是什么职能呢?
检察院的民事检察职能是指对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具体包括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以及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的监督。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若发现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或者审判程序、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在经过法院的救济程序后仍然未纠正的,就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另外,检察院办理民事案件,可不是仅仅把法院审理的材料再审查一遍。检察院认为有必要的,是可以行使调查核实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调查清楚相关情况。
若发现法院确有错误的,检察院就可以以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检察建议的方式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同时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黄埔区检察院不断融合四大检察职能,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企业的权益保护,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仅在民事检察方面,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21件,涉案金额33880.78万元,帮助涉案企业及时摆脱诉累,有力保障非公企业健康发展,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黄埔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