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助推器”。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中山市司法局不断完善审理机制,落实四个“坚持”,扎实推动行政复议质效提升,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2021年以来,中山市行政复议机关办理全市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00余件,其中撤销、终止、确认违法15件,纠错率达7.5%.
坚持渠道畅通。全面开启行政复议受理三大主渠道,镇街行政复议受理点、现场受理机制、“中山掌上复议”小程序,不仅将受理工作延伸到基层、覆盖全市,让企业申请人在“家门口”即可申请行政复议,还可通过享受“申请实名认证、在线上传资料、在线审核资料、手机短讯同步提示”等全流程政务服务,随时通过小程序查询行政复议申请办理进度和结果,切实减轻企业申请人提交行政复议的成本与负担,提高行政复议服务质效。
坚持繁案精审。除书面审查外,对重大、复杂或事实争议较大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结合现场调查、听证、听取反馈等多种手段,将案件受理、审理推到一线。既能让办案人员直观了解、厘清案件关键问题,亦能更好地保障企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案件庭审程序中的权利,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促进企业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提高行政复议的公开透明和社会公信力。
坚持咨询论证。通过常态化咨询论证机制规范审理标准,除重大疑难案件外,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实行“快审快结”。对重大疑难案件开展咨询论证,深究案件实质性、根源性矛盾,案后及时总结“疑难杂症”,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干扰、影响企业发展的行政行为再次发生,真正做到化解企业之所忧、回应企业之所盼。
坚持调解优先。充分运用“复议+调解”新模式,与全市23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衔接建立“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工作制度”。通过纠纷排查、引导分流、联合调解等六项机制,将调解适时、动态地贯穿于接待、受理、审理等各个环节,做好释法说理,最大限度提高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成功率,使涉企案件审理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法润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