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日,省法院下发在全省法院推广实施执行创新工作的通知,广州海事法院执行局开出的全省法院首份预处罚通知名列其中。
首份预处罚通知的诞生,还得从2020年的一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说起:
广州海事法院拍卖一艘抵押船舶,但年近六旬的船员夫妇以实际船东拖欠工资未得到偿付为由,不肯下船,并称如强制其离船将跳海。船舶移交被迫中止。
针对该情况,在做船员夫妇思想工作的同时,我院执行局创新执行措施,将惩戒预警挺在前,于2020年8月5日发出全省法院首份预处罚通知书。
摄于预处罚通知的震慑,船员夫妇最终自愿下船配合我院完成了船舶移交,同意将工资纠纷提交我院处理。
该案因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很好,被光明日报、人民号等多家知名媒体报道,2021年7月份,该船员夫妇执拗地给我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2021年初在一宗强制交付提单的强制令案中,被申请人以各种理由不予配合,我院再次发出预处罚通知,被申请人接到预处罚通知迅速配合交付提单。
预处罚措施的创设,解决了处罚措施刚性有余柔性不足问题,减缓了因直接采取处罚措施引起的司法实施与当事人对抗情绪的冲突,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善意文明执行和强制执行有机融合。
(广州海事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