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叶总关情,点滴见初心。近年来,龙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档升级,全方位、多领域开通便民、利民法律服务通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服务,让群众“随时随地随身”享受公共法律服务,努力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做到老百姓的心坎里,成为居民群众的“贴心人”“知心人”“暖心人”,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便民服务暖人心
龙湖区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精心打造20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各平台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制度,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龙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从服务群众需求、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出发,着力打造温馨舒适的服务环境,如设置无障碍通道、广东法律服务网咨询电话提示牌、意见箱,提供办事指南等等,设立公证、法律援助等窗口,统一接受“市域通办”的法律援助申请,针对未成年人、妇女、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优先选择更具有耐心的、更细心的、更温和的公证、律师等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在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的同时,让其感受到国家及社会的温暖及关爱。
快速调解效果好
近期,新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深入社区,贴近群众,快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将纠纷成功化于诉前。6月初,陈某到外砂法庭起诉谢某,称其与谢某系朋友关系,谢某向其借款约38000元未还,外砂法庭引导当事人到新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调解。陈某到工作站后,工作人员立即办理手续,约定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对借款数额、还款时间及利息计算等产生了分歧,工作人员设身处地地为双方分析利害关系,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人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意见:陈某同意将借款本金减免为26000元并免除利息,谢某于2021年9月前付清。工作站根据双方的意见,拟定调解协议,并到外砂法庭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双方的纠纷终于得到化解。新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便民高效的工作方式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实现了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模式,取得良好的效果。
耐心服务促和谐
当前,涉及农村土地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有一定的复杂性,龙湖区法律服务工作者除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外,还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耐心细致地为村民提供合情、合理、合法的咨询。8月26日,村(社区)法律顾问黄华通律师和黄迎实习律师为新溪街道上三合村的村民黄某夫妇提供土地确权法律咨询。黄某在伯父去世后继承伯父一块宅基地,现因伯母提出异议,致无法确权。黄某认为其伯母在伯父去世前已离家,与人同居生活,将户口迁出,后再无音讯。虽1998年户口迁回原伯父户籍地,但无依据证明其取得该宅基地。村委干部认为土地权属存在争议,不予确权登记。黄华通律师认真审查了土地平衡方案等文件,建议黄某先到村查找早年分配宅基地的原始档案,核实其伯父宅基地的来源,以及当时按人口分配宅基地具体情况。如确实找不到档案材料,应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法律及相关土地政策解决。接下来,各顾问律师将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进一步了解确权登记工作情况,开展土地政策宣讲活动,把公益法律服务送到社区,送到农村,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普法宣传进社区
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为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群众的法治观念,主动作为,针对不同群体,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7月23日,珠池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分别在广兴社区居委会及汕头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举办了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以《民法典》为主题进行宣传,邀请了广兴社区和金晖社区法律顾问到场答疑解惑,为周边群众送上丰富实用的法律知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8月20日,龙腾街道妇联联合龙腾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为主题举办内容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民法典》有关婚姻家庭条款等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结合街道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向前来咨询的居民群众深入讲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申请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法律效力,对群众所关注的妇女儿童涉家庭暴力、赡养抚养、未成年人保护等矛盾纠纷进行详细分析和解答,既有效提升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也使群众更好地了解街道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各方面合法权益的有效实现,龙湖区司法局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为建设平安龙湖、法治龙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汕头司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