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家事案件人性化审判理念,注重司法人文关怀,加快推进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针对家事纠纷具有强烈的情感、伦理及道德属性,将现代心理学融入家事纠纷调解和处理,建立法律、心理“双干预”制度,切实发挥家事审判对家庭关系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最大程度降低诉讼案件对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探索出一条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的“坪法新路”。今年4月至7月,坪山法院共审结家事案件61件,调撤结案32件。
01
引入外脑构建“治愈团队”
一是打造“法官+心理咨询师+密切联系人”的工作团队,其中法官由熟悉家庭审判业务,具有一定家庭生活经验、社会阅历,掌握一定社会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的已婚法官担任。
二是引入社会心理机构,聘任专业心理咨询师参加家事纠纷案件的家事调查、家事调解、心理疏导等审判辅助工作,并吸纳当事人的密切联系人参与情感规劝等工作。
三是制定出台《婚姻家事案件心理疏导工作规则》,分别对心理咨询师的聘任资格、任职要求、职责范围、适用条件等作出详细规定。
四是打造柔性化、专门化的家事审判功能区,以“家庭化”风格设置家庭文化风貌墙、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工作室等,营造出浓厚的“家庭”氛围。
五是建立以亲情修复为主导、多元化解为驱动、调查回访为辅助的工作模式,注重专业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从“硬”裁判到“软”疏导、“柔”调解,通过柔性司法和刚性法律的深度融合,努力实现“为社会减压、法院减负、家庭疗伤”目标。
02
家事调查照亮“隐秘角落”
在法官的指导下,心理咨询师采取“四部曲”调查模式,把脉诊断纠纷背后的感情纠葛。
一是详察案情“初诊断”。心理咨询师在接到心理疏导的任务后,第一时间调阅卷宗,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双方诉求,对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形成初判。
二是耐心倾听“抚情绪”。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引导当事人缓解和释放情绪压力,消除剑拔弩张关系,助力理性参与诉讼,合理保护各自权益,防止“旧恨之上叠加新仇”。
三是一案一查“寻病因”。按人跟案,以电话访谈、预约访谈、面对面访谈等方式,对当事人或关系人的家庭情况、财产状况、教育程度、成长经历、性格习性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与案情相关的事实、子女抚养现状、家庭情感破裂程度。
四是调查报告“诊症结”。每一个咨询、调查个案均制作咨询、调查记录,并建立档案保存,帮助法庭了解当事人内心需求、情感聚焦、矛盾根源、修复的可能性等,有利于法官整体把握案情、促进案结事了。
今年3月至7月,共开展家事调查23次,出具心理评估报告23份,并为23件家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提供45次心理疏导。
03
亲情规劝消融“情感坚冰”
牢牢拧紧“爱”的链条,探索实施“家风文化+亲情感召”精准引导、“专业化调解+多元化解纷”多元聚力的亲情弥合法,矫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家庭之间的失衡状态。
一是弘扬家风疏“心扰”。营造柔性审判氛围,构建修复式庭审模式,庭审中增加情感修复、共忆美好等环节,通过双向心理疏导干预,引导当事人回忆温情往事,激起情感共鸣,回归亲情角色。
二是亲情感召释“心防”。邀请双方当事人共同信任、敬重的亲朋好友,协助法官共同做好调解方案,发挥亲情影响,合力做好当事人规劝工作。
三是专业调解解“心结”。邀请熟悉社情民意、群众信服有威望的干部群众担任专业化调解员,以其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参与纠纷调处,促使当事人敞开胸怀,更宽容、耐心地处理家庭矛盾。
四是多元合力治“心病”。建立“法官+社会力量”模式,调动妇联、社工、人民调解等社会各方力量,最大限度化解矛盾,消除隔阂,恢复感情。今年3月至7月,共调解家事案件14件,大力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04
案后回访消除“后遗症状”
针对家事案件所涉当事人容易产生心理创伤,尤其是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难以从家庭变故中走出来等情况,坪山法院建立家事案件审结后定期回访制度,定期关注当事人后续的心理情感需求,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一是心理回访,促进创伤愈合。对离婚、抚养、人格权纠纷等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实地探访,了解双方目前情感关系、生活状况及子女探视方面情况,进一步钝化矛盾。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利用沙盘游戏治疗和心理画治疗等,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治疗矫正,以减少家庭解体对其造成的伤害,为他们健康成长争取最大利益。
二是情感指导,合理规划未来。对判决离婚的当事人,指导其调试抑郁、焦虑、愤怒等负性心理问题,促使尽快调整心态、重新接纳自己、规划未来生活。对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加强心理疏导救助,舒缓低落情绪,及时修复与家庭成员之间失衡的家庭关系。
三是社会帮扶,积极面对生活。针对当事人经济困难、心理创伤、子女入学难等情况,及时向妇联、社区工作站等反馈,帮助当事人切实解决实际困难,重塑积极的学习生活态度。今年3月至7月,共进行回访20次,情感指导26次,帮扶18次。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