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一线》栏目播出《根治欠薪在行动》系列专题片,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林某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深入报道。
案情简介
2015年12月29日开始,被告人林某元以广东华力公司名义,与发包方中山市华力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承接中山市大涌镇某土建和水电安装工程,工程总造价人民币2400万元。
之后,被告人林某元再将工程分包给李某培、黄某标、徐某理、钟某刚。截至2020年10月29日,被告人林某元共拖欠李某培、黄某标、徐某理、钟某刚等30名工人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工资合计人民币178万元。
2020年9月开始,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多次通过书面、电话、微信、互联网公开等方式通知被告人林某元,并于同年10月22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被告人林某元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支付上述工人工资,被告人林某元拒不配合解决问题,以逃匿方法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021年3月24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就林某元以逃匿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依法审理,最终林某元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恶意欠薪,包工头被依法逮捕
本案中涉及的是工程项目,受害者为底层打工的弱势群体,且被害人人数较多,涉案金额大,因未能收到工资,工人集体到相关部门备案追讨工资。相关部门已在林某元住处张贴通知书、限期改正指令书等,后又通过多种方式通知其到案处理,但林某元却以各种借口推脱,拒不配合处理且有逃匿的行为。林某元恶意欠薪主观故意明显,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阶段对其作出逮捕决定。
拒不认罪,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逮捕后,被告人林某元的律师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以林钊元未构成犯罪,其系华力公司项目经理,是有关项目的负责人,符合“六稳”“六保”政策,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再次联系公安机关核实到林某元仍拒不认罪,也未支付工人工资,执行逮捕时还拒不签名。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综合全部证据,认定林某元仍未有认罪、悔罪表现,且未支付工人工资,矛盾未化解,社会关系未修复,决定对律师提交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不予立案。
多维发力,促进社会矛盾有效化解
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承办人考虑本案的社会矛盾未化解,及时跟进案件进展,督促公安机关做好退赔工作。后经多部门协调,由林某元所在的华力公司垫资,已全部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
本案的成功办理体现中山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犯罪时,始终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既秉持“谦抑、审慎、文明”原则办理涉民营企业家案件,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也充分结合案件性质、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及事后行为等情况,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加强协作配合
营造“严打”氛围
中山市检察机关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治理欠薪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引导该局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高压态势。
2021年,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两法衔接办公室接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备案案件共计36件;中山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件1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件22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件6人。
(中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