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多地相继出现新冠病毒肺炎本土疫情,随着春节临近,预计外地来连返连的人员逐渐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将相应增大,连山县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准确把握“应听尽听”的工作要求,做好“防控疫情”和“履职为民”的双轮驱动任务,1月21日上午,清远连山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监督相关机关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让公开听证“不打烊”。
连山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派出干警走访了县多个乡镇的超市、药店等重点场所。现场发现相关场所在经营过程中,对进入门店顾客未进行体温测量、未要求出示健康码及佩戴口罩等情形,没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可能存在较大的疫情防控风险,同时也反映出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人民政府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未依法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各项规定和要求,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形。
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具体情况,就案件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全面介绍。应邀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3位听证员一致认为相关行政机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未全面依法履职情形,县检察院对此次涉疫情防控行政违法行为案件的监督,是履行监督职责的积极表现,具有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涉案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建议书。经过听取各方陈述、检察机关出示的相关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听证员提问等环节,涉案单位代表纷纷表示一定积极落实整改责任,更加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沟通配合,全面依法履职,共同指导和督促各行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筑牢连山县疫情防控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今后,连山检察院将继续主动作为、创新履职为民方式,充分吸纳民意,搭建同行政机关良好沟通交流的共商共治平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连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