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2月7日,佛冈县检察院主动出击,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公益诉讼监督专项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检察官办案组深入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重点查看各售卖点是否存在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内部的消防设施是否过期、“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到位、烟花爆竹是否在保质期内等情况。同时,检察官在检查过程中对烟花爆竹经营者进行了消防安全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经检查,发现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存在将烟花爆竹与食品、酒类混合在同一专柜售卖、超出许可证限制存放量、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问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佛冈县检察院将依法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督促零售经营者合法安全经营,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下一步,佛冈县检察院将跟进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增强办案质效,拓展监督领域,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筑公益保护屏障,为平安佛冈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佛冈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