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群众发放佩戴头盔倡议书。
记者从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年以来,中山市推出提升摩电头盔佩戴率十项措施,取得良好成效。7月1日至11月底,全市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大幅下降,其中涉摩托车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下降率分别达51.59%、56.92%、64.41%、52.58%。
十项措施提升头盔佩戴率
据统计,中山市现有登记上牌的摩托车约30万辆、电动自行车逾70万辆,加上外地号牌摩托车及超标电动车,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群体庞大。
为加强全市摩电交通安全管理,增强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提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今年下半年,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提升摩电头盔佩戴率十项措施,具体包括:政府主导,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协同共治;路面严管,违法必查;劝导纠正,提高意识;家校联动,护苗育苗;村居分片,出入劝导;厂企自查,进出把关;快递自律,行业监督;定期抄告,落实监管;源头管理,落实主责。
十项措施推出后,市道安办统筹落实,市交委和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动担当、联动配合、协同共治;各镇街书记、镇长亲自抓,副书记、副镇长分工带队上路检查督导,落实各项工作,镇党办、镇综治负责统筹推进,镇道安办具体跟进各村(居)委会属地管理责任,发动村委会、居委会、治保会、志愿者等力量,加强本村社出入口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杜绝辖区居民无头盔骑乘摩电出行,确保本村社人员出入交通安全。
各部门各司其职落实措施
市教体局肩负起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统筹工作,督促各学校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警家校”、家长会、校门口劝导、“小手拉大手”等共建模式,促进学生和家长文明安全参与交通,自觉抵制家长无头盔骑乘摩电接送学生行为;市工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工厂企业员工摩电头盔管理工作;市住建部门负责在建工地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员工骑乘摩电佩戴头盔工作;市交通部门和市邮政部门监管、督促物流快递公司落实快递员骑乘摩电必须佩戴头盔,对无头盔骑乘摩电人员落实“一惩罚、二停工、三辞退”管理机制;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摩电销售管理,电动自行车带头盔、带保险、带车牌销售,形成综合治理格局。
作为道路交通的责任管理单位,中山市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市、镇两级公安机关领导挂点督导,交警支队领导分片负责,每周调度检查、通报点评、督促落实;交警、巡警、派出所等警种联勤联动,组成联合“执法小分队”;冲锋队、铁骑队形成合力,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整治,形成严管氛围;发动村委会、居委会、治保会等组织,“义警”、保安、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引导摩电骑乘人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劝导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有效保障生命安全。对检查发现骑乘摩电不戴头盔的人员,在处罚和劝导的同时,定期整理、汇总相关信息,抄告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辖区部门,由相关单位和部门跟进监督教育管理工作,督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闭环。
此外,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逐级建立督导机制,把好源头管理关口,对未落实骑乘摩电佩戴头盔工作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开展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过上述各项措施,今年以来,中山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各镇街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大幅上升,佩戴头盔出行已成普遍现象,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伤亡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