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远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服务“清远更清”的重要着力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9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4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5件,同比分别上升451%和450%,有力推动清远绿色发展、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生态检察模式保护清远绿水青山
清远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全市两级检察院专门设立2个生态检察室和4个生态检察办案团队,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6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5.4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和治理环境费用4418万余元。
其中,佛冈县检察院对何某立等人污染环境案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法院支持,判决何某立等人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091.7万元。
助力红色革命资源保护
两级检察院共办理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3件、红色革命资源公益诉讼案件57件,督促行政机关保护整治辖区内历史文物和红色革命设施140余处。
其中,连州市检察院联合连州市政府办公室组织文广旅体局、文联、党史研究室、史志办、博物馆和该市12个乡镇政府研究磋商,有力推动当地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
两级检察院深入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检察专项工作,共办理该专项公益诉讼案件93件,集中解决了露天焚烧、违规处置生活垃圾、餐饮油烟污染、污染农村饮用水源等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有力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清远检察机关以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网络餐饮等为监督重点,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督促行政机关排查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促进食品药品领域规范化管理。
其中,阳山县检察院在办理吴某元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依法追索十倍惩罚性赔偿,有力震慑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
消除防范安全生产隐患
聚焦矿山生产、道路交通、危化品、消防、城市建设等十项监督重点,两级检察院办理该专项公益诉讼案件24件,消除和防范了一批安全隐患和侵害危险。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两级检察院联合行政机关深入全市47家生产经营企业、28个加油站及燃气站点、8个工业园、6个大型游乐设施现场,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共发现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安全管理漏洞266个,现场提出整改建议266条,消除和防范了一批安全隐患和侵害危险。
促进矿山生态综合整治
围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两级检察院实地走访、调查了解非法盗采稀土旧矿点28个,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17个非法盗采稀土旧矿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复绿整治工作。
(清远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