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部分行业侵犯农民工权益问题多发易发,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利益,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霞山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湛江市检察院、霞山区委工作要求,把依法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021年,霞山区人民检察院采取提前沟通信息共享、建议人社部门移送、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等方式,通过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立案侦查等相互协作配合,建议人社部门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5件,为180余名被欠薪的农民工追回人民币358万余元的工资报酬。
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企业的“救企人”
霞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有力打击欠薪违法犯罪的同时,又注重对企业、用工单位的权益保护。对于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行为坚决从严打击,对于在提起公诉前付清拖欠的工资、认罪悔罪态度好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秉持少捕慎诉理念,依法对其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多方合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直通车”
为实现根治欠薪效果最大化,霞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构建齐抓共管的格局,切实加强与人社部门、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实现综合治理。一是搭建“两法衔接”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惩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审查。二是构建司法办案快速通道,采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快捕快诉等方式,实现欠薪案件快速办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线索排查,防止“以罚代刑”。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加强与霞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沟通协作,主动对接,并对该局受理的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线索进行排查,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建议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检察机关提醒
春节临近,为了能安心过个好年,如您正遭遇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可及时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追讨薪资,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另外,正在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及个人,请尽快依法支付工资报酬,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湛江霞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