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外记者见面会,四位法院系统党员代表围绕“扎根审判执行一线践行司法为民”主题,与中外记者进行交流。
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汕尾陆丰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钦出席了见面会,分享了自己的审判工作故事。
现场回顾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对公平正义您是如何理解的?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黄海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作为刑事法官,第一,是不能出现冤假错案,要守住疑罪从无的底线,把牢防范冤假错案的防线。第二,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特别是要尊重被告人的人格尊严。第三,要让被害人及其家属受到的伤害及时得到修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澎湃新闻记者:涉毒刑事案件如何做到宽严相济?
黄海钦:近年来随着司法机关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毒品犯罪的手段也不断推陈出新,更加隐蔽,给我们办理毒品案件过程中适用法律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我和团队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注重从案件中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我们先后撰写了《利用感冒药提炼麻黄素如何定性》《特情引诱与特情介入的区分》等多篇案例分析,建议将非法生产、运输易制毒物品行为入罪。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非法生产、运输制毒物品罪的规定,令我们备受鼓舞。
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毒品犯罪适用方面,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基本的刑事政策,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核心是做到如何区别对待:对于毒枭、职业毒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自首、立功、从犯、初犯等法定或者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应当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做到以宽济严、罚当其罪,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改造功能。2020年7月,陆丰市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涉毒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就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举措之一,近三年来已有75名毒品犯罪分子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得到司法机关的宽大处理。
澳门月刊记者:您的父亲也是一名法官,请问他对您从事司法事业有什么启发?
黄海钦:我的父亲是一名干了一辈子刑事审判的法官,他对公正司法的追求和对司法事业的热爱,深深影响了我,为我立志成为一名法官播下了种子。高考填报志愿,我义无反顾选择了法律专业,他是我学习的榜样,也是我人生的灯塔。从我成为一名法官起,我就坚定信念,要做一名有责任、有担当、为人民群众伸张正义的好法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从董必武、谢觉哉、马锡五到邹碧华,一代又一代人民法官为共和国的司法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是我前行的动力,更是我学习的榜样。以忠诚铸就人格,用敬业诠释信仰,我过去所取得的点滴成绩和荣誉,是对我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是党和人民对我的激励。未来,我将更加牢记初心使命,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当一名红土地上的法治“追光者”,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国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