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其中,法院系统14名同志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5个集体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开展向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学习宣传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新媒体即日起开设“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法院风采集”栏目,集中展现他们的先进事迹,激励法院干警汲取先进典型精神力量,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更好履行职责使命,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广东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黄登魁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黄登魁年均审结案件近200宗,工作18年撰写调研报告、综合材料2000余篇,超过600万字。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曾经的不幸,因遇到您变成万幸”
“曾经的不幸,因遇到您变成万幸,愿好人一生平安……”今年大年初七,黄登魁收到了一条来自一宗工伤认定案件原告周某的祝福短信。
在2021年的正月初七,周某从云南乘车返回肇庆德庆县上班途中,遭遇车祸造成重伤。事故发生的时间是假期最后一天,究竟算不算“上下班途中”?周某和社保部门打起了官司。
针对双方争议焦点,黄登魁通过法庭调查及向用人单位调查取证,反复研究公司员工手册、返工通知、工人返工习惯等,以此了解周某的返程目的及时间、路线的合理性。
同时,黄登魁通过查阅司法解释、检索同类案件以及相关法律研究书籍后,依法认定周某的交通事故构成工伤。
“30多页的判决书,从立法原则到法律适用,把法理、道理、事理论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说,“这份判决成为我们处理此类问题的教科书!”
本着这样的一份执着,从事行政审判七年来,黄登魁所办的案没有一起引发信访、投诉、无一件改判或发回重审。
“终于可以呼吸到外面的空气了”
“以前没有电梯,我基本没下过楼,现在终于可以呼吸到外面的空气了。”91岁半身瘫痪的蔡伯,拉着黄登魁的手说。
2021年8月,原告林伯以小区安装电梯遮挡了他家的房子采光为由,要求有关部门撤销其安装电梯行政许可。
为了找准案件的争议焦点,黄登魁进行了实地走访:加装电梯对林伯的房子采光确有少部分遮挡;但由于电梯安装工程被拖延导致费用增加近10万元后,双方矛盾不断激化。
八月暑天,黄登魁一层层楼地走,挨家挨户调查,一口气走访了20多户业主,在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历经半个月时间终于做通了林伯和业主的思想工作,双方握手言和,这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在黄登魁看来,查清事实不难,难的是让矛盾得到实质化解,在还事实一个公道的同时还群众一份心安。
“我不只是法官,还是为人民服务的党员”
“我不只是法官,还是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哪里需要我,我便到哪里去。”在2005年的西江流域的抗洪中,黄登魁在大堤上坚守了四天三夜没回家,搬沙袋、查险情,不眠不休,被封开县委、县政府评为“抗洪抢险先进个人”。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黄登魁接到通知第一时间赶回单位挨家挨户“扫楼”参加疫情防控。
无论是面对灾难险情,还是困难工作,只要组织一声号令,黄登魁都能挺身而出,冲锋在前,无怨无悔。黄登魁说,“既然组织上需要,那么无论是什么工作,我都有责任和义务尽力做到最好。”(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