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预付款消费在我国百货零售、美容美发、休闲健身等众多行业盛行。这种消费模式既有利于企业回笼资金、扩大经营规模,也给消费者带来更多交易方便和价格实惠。但是,在司法实务中也出现了不少利用预付款消费模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例,引发诸多法律纠纷,值得关注。
案例1
美容服务大幅缩水 消费者想退预付款遭拒绝
2016年3月,张女士在路过某美容店时正好遇到该店举行促销活动。美容店工作人员热情地为张女士介绍各项美容套餐,领着张女士在店内参观各种美容设备,并承诺张女士只要当场预付款开卡就能享受超值优惠。张女士为之所动,当场充值6000元办理了一张美容美体卡。但在接下来的美容体验中,张女士感觉该店提供的美容服务越来越“缩水”,而且经常预约不上,根本没有达到商家办卡前承诺的服务水准。张女士与美容店协商不成要求退卡退费,美容店以办卡后已为开展相关服务积极准备为由拒不退款。张女士无奈将美容店投诉到消费者协会。经多次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美容店退还给张女士预付款4000元。
案例2
健身房不诚信履约 消费者有权要求退预付款
位于中心市区的某健身房为了迎合白领消费者心理,推出午间游泳健身项目,并以此为卖点大规模宣传,吸引众多白领人士前来办卡预付款消费。健身卡面值少则数百元,多则上万元。然而,该健身房却迟迟未按照约定开放游泳健身项目,以游泳池正在清理准备为由一拖再拖。不少消费者要求退卡却遭到健身房拒绝,于是几名消费者联名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在与该健身房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依法支持消费者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通过诉讼该健身房退还了消费者预付款费用。
以案说法
商家不履行约定义务存在欺诈行为
所谓预付款消费,是指消费者预先对商家授信,事先付费,然后在一定时间内消费其服务和产品的消费模式。在这种先付款后服务的消费模式中,商家往往以购买不同额度的充值卡可享受不同档次优惠的形式来吸引消费者。由于商家对预付款消费一般都有较大的折扣,相比单次消费要便宜得多,因此许多消费者都乐于接受此种消费模式。
但是这种消费模式隐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有的甚至暗藏陷阱。先付款再消费的方式让消费者处于一种被动的境地,无法预测商家在接下来的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变故和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关于定金和预付款性质的复函》中明确了“预付款”的性质。如果接受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将预付款返还给预付方,并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如果支付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可将预付款一部分或者全部抵作违约金或赔偿金,余款应退还预付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也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在案例1中,张女士听信美容店宣传的美容效果,却没想到美容店在收到预付款后便不再注重服务品质。由于张女士在办卡时没有与美容店签订任何书面合同,想达到的美容效果也只是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没有任何的凭据,因此要求退款的证据不充分,给维权增加了难度,教训深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美容店没有按照约定提供预收款消费承诺的服务,应当按照消费者张女士的要求向其退还部分预付款项。由于张女士的坚持维权,终于挽回了部分损失。
在案例2中,健身房与消费者之间已就游泳健身项目达成一致意向,但健身房单方面不履行约定义务,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的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健身房明显缺乏诚实信用,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的规定,选择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形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选择预付款服务最好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监管力度还有待加强,预付款消费引发各类民商事纠纷较为常见,多发生在买卖合同和服务合同纠纷中,重点集中在餐饮、酒店、美容美发、健身、洗浴、家政、教育培训等服务性行业。据了解,目前我国预付款消费纠纷越来越多,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
经营者和消费者作为合同双方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经营者不能因为消费者已经预交了费用就显得“强势”。司法实务中有许多较为常见的店家“强势”现象。如案例1中,一旦消费者办卡后,美容店便丧失了维持服务质量的动力,不按约定的标准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又如案例2中,健身房办卡容易退卡难,不仅不按约定提供服务,而且还以各种理由拒绝消费者退卡。还有的商家等消费者办了卡后,便单方面提高收费标准,或者缩短预付卡有效期限,迅速吞噬卡内资金。最为恶劣的情况便是商家卷款潜逃,致使消费者无法消费。这些现象都值得消费者警惕,发现苗头要及时维权。
消费者在选择预付款服务时,要仔细看清商家拟定的规定,最好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将服务内容、形式、次数、质量等事项以文字的形式明确下来,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尤其是在缴纳预付款后要妥善保管好充值卡、发票等相应证据,每次消费后要做好记录,在经营者提供的登记簿上认真填写服务事项。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不能因为已经交了钱而选择忍气吞声,要依靠证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选择向工商部门12315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有关监管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商家预付款模式的管理,通过行政监管手段规范日益普遍的预付款消费商业模式及服务行为,充分履行市场监管和指引职能,减少预付款纠纷,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