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宁新街道城南社区,浓浓的法治文化气息扑面而来。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宣传栏、村规民约展示牌……随处可见的法治元素,与群众生活紧密融合,潜移默化浸润人心。
近年来,梅州兴宁市将法治与乡村治理紧密结合,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法治保障乡村善治,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农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确认了2022年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名单并予以通报。其中,宁新街道城南社区、径南镇新洲村、罗岗镇霞岚村榜上有名。
党建引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最近生活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难处?”在宁新街道城南社区,时常有党员、社区干部入户了解群众情况,以唠家常的形式贴近群众,明晰群众的真正需求。“这种方式看似普通,实则是我们推进法治社区建设的法宝。”城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钟国红说。工作做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评判员。只有贴近群众,才能真正发挥基层治理的作用。为此,城南社区大力推行党员联系居务工作责任制,按照自愿、就近、方便的原则,每个党员密切联系1户困难群众,及时发现、归纳梳理有关问题,提交社区“两委”分析讨论,并结合实际逐步化解问题。
晚上灯光昏暗?开展“安全文明村”建设,在全社区各巷道安装路灯,方便群众出行。
希望能有更多的休闲场所?利用城市的边角地,打造小巧精致的“口袋公园”,丰富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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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项便民惠民举措的实施,是城南社区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体现。“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强,党组织在群众心中才有威信。”钟国红表示,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心骨”,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城南社区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完善德治、法治、自治相互融合的治理体系。
走进宁新街道城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记者看到,里面设置了“两委”干部会议室、党代表工作室、人大代表工作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区书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等,功能齐全。“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党组织服务阵地建设,让群众有地方说事、有地方议事、有地方办事。”钟国红表示,该社区认真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制定了《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社区的民主自治逐步走上法治化的轨道。接下来,该社区将继续稳步推进党建示范街建设,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宁新街道城南社区获评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是兴宁市通过党建引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一大成果。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兴宁市坚持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通过党建引领多元共治,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城南社区利用边角地打造“口袋公园”,群众休闲有好去处。
法治宣传浸润人心培根铸魂
“崇德明礼”“尚法守制”……在径南镇新洲村,流动宣传车行驶在乡间小道,一路播报着法治知识。“《民法典》中的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是什么?”“法律如何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时可见村委干部向村民普及法治知识。“为提升村民法治素养,新洲村结合实际,以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文化潜移默化浸润人心,不断夯实法治根基。”新洲村党支部书记蓝志群介绍道,去年以来,新洲村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次,累计发放宣传教育材料600多份,利用微信群推送法律知识多条。如今,民主法治的种子已渐渐根植进村民心中,新洲村呈现出一派乡风文明、平安和谐的景象。
“乡邻间相处和睦,矛盾纠纷少。对于村里的建设,村民也积极配合支持。”蓝志群说。曾经,新洲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山村。去年11月,新洲村作为径南镇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先行点、示范点,大力实施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和乡村风貌提升,仅用了40多天就实现“美丽蝶变”。土墙变白墙、水泥路变柏油路、新建美丽小广场……如今的新洲村,成了引人入胜的美丽乡村。“这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努力,更离不开新洲村村民的支持和配合。”蓝志群告诉记者,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不少村民无偿提供自家土地,全力支持新洲村实现“美丽蝶变”,让大家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目前,新洲村正在打造法治主题公园,内设法治宣传雕塑、法治宣传栏、法治趣味游乐园等,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兴宁市司法局径南所所长刘嘉盛说。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是营造依法治理环境的关键。近年来,兴宁市司法局坚持把法治文化、法治元素与乡村建设相结合,制定完善评价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各有侧重、各具特色、各尽其能”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格局,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在日常生活环境中潜移默化培育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增强法治观念。广泛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活动,重点加强村民自治、社会治安管理、土地征用等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领导干部发挥调解员、宣传员、政策讲解员的作用,大力宣传法律和政策法规,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大力开展以案析法普法,以普法讲师团的形式举办法制讲座,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
新洲村村干部向群众宣传法治知识。
法律顾问深入基层提供服务
“黄书记、张律师,我出车祸受伤了,该如何处理?”“如何签订租赁合同,才合法合规,能够保障好自身权益?”自从有了驻村律师、“法律明白人”,霞岚村村民遇到法律问题,能得到及时专业的答复,不必苦于问询无门。
原来,为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觉,提升基层法律服务的供给能力,兴宁市全面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安排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普法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等,有效解决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法律服务很关键。让律师深入基层提供服务,是以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方式,使得村(社区)治理更科学。”兴宁市司法局副局长黄琴告诉记者,兴宁市还积极组织培育“法律明白人”,提高村(社区)解决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同时将法治内容列入基层干部培训内容,分批对村(社区)干部进行轮训,提高他们运用民主方法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纠纷的能力。如今,基层形成了层层保障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村委干部是村民的‘身边人’,能够更及时地发现问题,一旦村民间发生矛盾纠纷,更容易从中协调。”作为霞岚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的黄相将常常通过网络、书籍、相关培训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自己依法治理基层事务的能力。他认为,将法治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不仅能够提升治理水平,还能够最大程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长治久安,才能安居乐业、百业兴旺。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保驾护航。“每每遇到工程项目、产业合作等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驻村律师参与村务治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能够依法保障村集体利益。”黄相将说。几年前,霞岚村开始尝试种植澳洲坚果,发展特色农业产业。为此,村内流转了一百多亩土地进行种植,不仅能帮助村民实现增收,还提供了家门口就业机会。“我们不懂法律,有村委协调、驻村律师把关,我们签订合同就放心了。土地被利用了起来,避免了撂荒,我们也增加了收入,真正实现了共赢。”村民袁满英说。
据了解,兴宁市将继续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切实发挥示范村(社区)引领示范作用,巩固和发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成果,通过持续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深度培育法治文化,完善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掌上梅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