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森林城市,梅州市森林覆盖率稳居全省前列,近年来生态环境不断向好,野生动物保护资源的数量和种类不断丰富。今年以来,梅州公安紧密结合“安全+满意”和“梅安2022”等专项行动,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全链条治理,建立三级联动打击机制
今年3月24日,一名网民在微信平台上传了疑似野生鸟类死体的视频,引起民警关注。梅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托合成作战机制快速反应,迅速组织警力对该视频展开调查,由此发现有人在兴宁市刁坊镇黄沙村和新建村周边村道旁使用气枪捕杀野生鸟类。
获取线索后,梅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立即组织兴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动刁坊派出所到该地点周边查控,于长段村九秦坑水库旁村道发现一辆疑似非法狩猎车辆。经盘查,办案民警在车上发现一支枪形物、一枚铅弹和狩猎的9只鸟型物(死体),并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如实供述了其在刁坊镇黄沙村和新建村周边村道旁使用气枪狩猎野生鸟类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三级联动、多警作战,是成功侦破案件的关键所在。”梅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李金山介绍,梅州公安坚持对捕、养、售、运、食等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环节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全链条打击,建立起“市、县、派出所”三级联动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以森林公安为主力军,充分发挥指挥中心、治安、法制、网安等各警种部门的优势,外联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铁路、交通、海关等部门织密立体打击网,全面构筑起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坚固防线。
全覆盖宣传,营造良好共建共治氛围
近日,梅州市公安局积极会同梅州市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对梅江区集贸、市场和饭店酒楼等相关行业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成员向经营者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破获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野生动物资源的典型案例,对相关行业经营者开展定向宣传,要求经营者签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责任书,全面落实好经营主体责任,营造全行业自觉抵制非法经营、贩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良好氛围。据统计,今年以来,梅州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检查人员1295人次,清查酒楼、饭店和市场等有关场所550处/间。
与此同时,梅州公安采取“线上线下”全覆盖的方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线下,借助“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等形式,向群众介绍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多形式强化宣传引导,劝告群众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线上,借助公安媒体矩阵,联动各大媒体平台,持续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专题报道,不断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此外,大力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全社会联动,清障救助构建生态平衡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公安机关“单打独斗”难以形成最大合力。因此,梅州公安持续强化外部联防,与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铁路、交通、海关等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做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相关工作。
梅州各级森林公安部门与林业部门深度合作,建立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强化联动协作,定期做好督导检查,不定时对辖区内重点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提升执法打击合力,严厉打击和坚决遏制乱捕滥猎候鸟、野生兽类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同时,梅州各级森林公安部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防联动,及时发现和清理“夺命”捕鸟网、捕兽夹,为野生动物保护做好及时清障工作。今年4月2日,大埔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称,大埔县高陂镇福员村赖某在该村山上放置猎夹用来抓捕野生动物。4月7日,大埔县森林警察大队立案侦查,依法传唤赖某进行讯问。经审讯,赖某如实供述了其于2021年10月起先后多次前往福员村溪口一带山场放置猎套捕捉野生动物,并将捕捉到的两头野猪分别进行出售和食用的犯罪事实。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赖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年来,通过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进行高压打击,对野生动物保护进行高频宣传,梅州各行各业经营者及群众形成了保护野生动物的共识。据统计,今年以来,梅州公安机关共接处涉野生动物救助类警情15起,救助野生动物15头/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