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肇庆市鼎湖区检察院在专门学校——肇庆市立德学校召开了一场涉罪未成年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不公开听证会。这也是全市首例将涉罪未成年人送至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鼎湖区政法委、区教育局等5名代表作为听证员受邀到场参加听证。
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12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小峰(化名),15周岁,受他人指使,伙同他人驾驶“鬼火”摩托车在路上寻找抢劫目标。小峰等人在国道发现抢劫目标后,使用暴力、威胁的方式夺走被害人小东(化名)的摩托车。抢劫得手后,小峰驾驶抢来的摩托车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经鉴定,被抢的摩托车价值2935元。案发后,小峰的父母代小峰赔偿了小东的损失并获得其谅解。
能动履职,挽救少年
审查逮捕阶段,鼎湖区检察院综合考虑小峰系未成年人,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等,认为没有逮捕必要性。但鼎湖区检察院在对小峰开展社会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小峰初二辍学、家庭教育失当、长期与不良行为朋友为伴,曾因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训诫,变更强制措施后容易再次混迹于社会。为帮助小峰改掉恶习,净化其交友圈,鼎湖区检察院在依法对小峰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经评估及其监护人同意,将小峰送进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
在专门学校的日子
进入专门学校后,小峰染的黄色头发剪成了“小平头”,经常白天睡觉、晚上玩“鬼火”摩托车的小峰开始逐渐适应学校规律的生活作息,认真地参与军事化训练以及思想道德、心理健康等各类特色课程。在学校老师的引导下,小峰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深刻反思,开始懂得感恩父母并撰写家书关心父母的身体。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小峰逐渐转变为一个眼里有光的温和少年。
一场特殊的不公开听证会
在审查起诉期间,为了减少对小峰学习、生活的影响,鼎湖区检察院将不公开听证会安排在立德学校举行。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社会调查情况,并对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条件、理由、法律依据进行阐述。小峰的班主任也对小峰入读专门学校的表现进行介绍。
听证员在进行充分的评议后认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能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未成年人,帮助小峰重回正轨,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小峰作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对检察机关将涉罪未成年人送进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工作做法予以肯定。
听证会后,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与听证员、立德学校校方代表就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下一步,鼎湖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专门学校的工作衔接,推动与专门学校共同构建罪错未成年人矫治工作的长效衔接机制,有效提升教育感化效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塑自信,启航正确人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