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还是“管理”?
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纠纷的根源到底在哪?
怎样才能真正做到“纠纷预防在前、化解在早”?
要素式起诉状怎么一键生成?
在线诉讼到底有多方便?
“示范判决+多元调解”又能发挥怎样的作用?
8月22日,为深化物业服务纠纷前端治理,推动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广泛应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举办“物业纠纷‘示范两状’推广应用与多元解纷座谈会”。主城区综治部门、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及多家物业服务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共商解纷新路径。
座谈现场:“破题”正当时
会议伊始,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高昊振介绍了今年以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收结案情况,并重点分享了多元解纷机制在物业服务纠纷方面的实践成效。
今年以来,超过50%的物业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和多元解纷机制成功化解,真正实现了“省时省力、降本解忧”。
法院、住建部门、综治中心、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将继续凝聚共识,持续推动纠纷化解向前延伸、向深拓展,实现“多元解纷再先行、实质解纷更彻底”。
要素式起诉状:手机点点,快速立案
“原来写起诉状可以这么方便!”
针对企业代表普遍关心的“怎么写起诉状、怎么交材料”等问题,高昊振现场演示了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快速生成要素式起诉的操作流程。
只需逐项填写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诉状,一目了然、不易遗漏,大大提升了立案效率。
多元解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全国先进工作者、西区街道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胡健仪分享了法院入驻综治中心、推动“家门口解纷”的实践经验。她强调:“物业公司要转变观念——业主是家人,服务是根本。”
对于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联动基层组织、公安、特邀调解员等多方解纷力量,联动进驻法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家门口”司法服务,努力让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典型案例引导:服务提质,纠纷减少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区瑞樱结合典型判例,剖析了物业服务中常见的法律争议点和服务盲区,引导企业规范履约、提升服务质量,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发生。
数说成效:3000+物业纠纷这样被化解
面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上升、类型多样的挑战,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持续探索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通过诉前调解、示范诉讼、联动解纷等方式,今年以来已成功化解物业类纠纷3000余件,用“调解小举措”撬动“治理大格局”,切实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
接下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持续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