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海丰县推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入驻县综治中心,发挥仲裁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让矛盾纠纷从“有结”变“有解”。
坚持主动融入
县综治中心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窗口、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调解室、劳动人事仲裁庭等功能区域,打造“一窗受理—联合调解—速裁精审”闭环模式。其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窗口每天安排3名仲裁员轮值,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劳动纠纷受理、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等服务;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调解室充分发挥人社、总工会、工商联的职能作用,鼓励支持劳动者以协商、调解等柔性方式解决劳动争议,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劳动人事仲裁庭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按照“简案速裁、繁案精审”原则依法仲裁审理,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欠薪等案件,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对复杂案件统一裁审尺度,提升仲裁裁决公信力。
海丰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入驻县综治中心
加强工作协同
海丰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依托综治中心,组成2支劳动仲裁党员志愿服务队,通过入企服务、政策解读、以案释法、调解培训等服务项目,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推动在源头上化解劳动纠纷。同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通过分类处理、繁简分流方式,做实先行调解,推动就地解决,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调解劳动纠纷
强化服务效能
海丰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努力将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在仲裁阶段,贯穿到调解工作“最后一公里”,有效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减轻司法压力。今年5月中旬,陈某等3位劳动者因劳动争议投诉某公司,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主动上门调解,针对双方利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当事人各自让步,达成一致意见,由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出具仲裁调解书,确保劳动者拿到应得工资及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