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清远市清新区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高质量法律监督服务保障“四个清新”建设,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今年2月,清远市清新区检察院开展督促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经营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

今年6月,清远市清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钟兆勇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在清新区第一中学开展“与法同行”主题法治宣讲活动。
护航“生态清新”,以法治利剑守护绿水青山
清新区检察院坚持以“生态清新”建设为引领,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度融合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保护,为打造“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以“治”亮剑,对资源犯罪“零容忍”。该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6人,提起公诉69人。如在办理“6·30”非法采砂案中,该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银行流水、资金来源去向进行梳理,发现遗漏罪犯线索后,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成功追诉漏犯10人。该院以“数字画像”方式,全面起底一批盗采稀土矿犯罪团伙,追偿资源破坏损失、修复生态和治理环境费用2879万元。在办理涉非法采矿案件中,该院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督促修建排水沟960米,补植植物1.51万棵。该院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凝聚自然资源保护合力,推动受损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修复,有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如办理的苏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政非诉执行案,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及时将被破坏的林地恢复原状。该院强化行刑反向衔接,通过“检察+行政”协同治理模式,对办理的两起非法占用农用地不起诉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从完善审批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制定修复方案等方面推动生态环境的长效治理。
以“督”出击,精准监督“治已病”。该院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9件,其中,针对大型养殖企业直排污水、随意丢弃畜禽尸体等情形,立案4件,依法发出磋商函4份,督促行政机关形成治污合力,有效整治养殖环境污染;积极开展督促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排查和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排查违规堆放点76处,清理1215余立方米建筑垃圾,同时督促行政机关建立长效机制,综合治理违规倾倒建筑垃圾问题。
以“联”破壁,协力共绘“生态画卷”。该院发挥“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配合机制作用,联合相关部门设立生态检察保护实践基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深化“府检联动”,就辖区生态环境日常监督检查和环境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等问题开展联席磋商;秉持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公益诉讼+N”协同治理格局,灵活运用制发检察建议、持续跟进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及时介入非法养殖、河湖“四乱”等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成26处问题点的整改,有效推进水环境治理。
服务“活力清新”,以法治温度护航高质量发展
清新区检察院坚持把“活力清新”作为履职动力之源,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努力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平安与法治并重,优化营商环境。该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1126人,受理审查起诉1635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介入涉境外等电诈回流案件30人。建立检警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新型毒品案件查办情况,制定案件侦查取证指引,共起诉毒品犯罪148人。组织开展检警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大讲堂、“禁毒志愿服务队”等,筑牢禁毒防线,营造全民禁毒、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3件27人,提起公诉27人。
惩治与保护并举,精准纾困解难。该院严厉打击侵犯企业权益犯罪,批准逮捕5人,提起公诉3人。紧扣检察职能,深入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聚焦涉企重点案件,探索建立“三查三核”机制、线索快速响应机制,深挖案件线索2条,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预防与服务并行,全力护航发展。该院围绕中心工作大局,推出“安商护企”十项措施,设立检护渔业发展联络点,在“清新渔业加工流通协会”微信公众号上线启用“检护渔业”小程序,编印《企业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指南》,主动升级护企“数智”服务,运用“AI+法治进企业”宣讲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100余次,帮助企业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助力“品质清新”,以精准监督回应群众关切
清新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品质清新”目标任务,聚焦公共服务的优质化、群众生活的舒适度和群众的急难愁盼,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持续发力,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空间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紧盯“消防安全”。该院坚持“消”隐患、“防”未燃,组织开展垃圾废品回收站点消防安全隐患监督工作,通过现场勘验、发出磋商函等举措进一步助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经营,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筑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消防安全防线。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渠道,解决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如办理的督促整治占用住宅消防通道系列案,该院深挖辖区住宅小区存在的汽车、电动车、杂物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问题,发现案件线索16条,立案8件,督促属地政府依法履职。属地政府经全面排查发现并完成整改安全隐患128处,清理违规停放车辆100余辆。该院对43个住宅小区进行整改“回头看”,有效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守护“用药安全”。该院结合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问题,以“公开听证+社会协同”模式,督促相关部门对处方药销售管理不规范、执业药师“挂证”等问题依法履职,推动行政机关出动执法人员428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50家,责令整改问题企业14家,立案查处案件10件,有力守护群众“药箱子”安全。
聚焦“道路安全”。该院针对G107国道清远市清新区内部分路段存在设施未完善或受损等交通安全隐患,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切实守护好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该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原因、规律、特征和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度分析,全面梳理近年来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的人员构成、多发路段、犯罪情形、审判结果等,形成综合调研报告,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与多部门共商构建协作机制,有效推动齐抓共管。
共建“幸福清新”,以能动履职促进社会治理
清新区检察院围绕深入推进“幸福清新”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检察履职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让群众的幸福更具“质感”、更有“温度”。
聚焦守护民生福祉。该院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办理劳动者起诉讨薪案件8件,帮助追索欠薪12万余元;督促职能部门为23名劳动者依法追缴社保基金,为73名劳动者追讨劳动经济补偿金148.7万余元;对因案致困、因案返贫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兜牢民生底线。该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联合区法院、区教育局等多部门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动机制,创新建立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共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开展督促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经营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发现问题机构28家,立案6件,推动行政机关全面排查88家机构117个问题点,督促31家机构落实整改,有力推动校外托管机构行业规范经营、综合治理。
深化矛盾纠纷化解。该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接待群众信访144件,所有信访件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深度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依托“1+6+N”“检察官+基层检察联络官”机制,做到诉求响应、服务群众“零距离”,工作组下沉24次,参与干警72人次,走访行政村48个,努力实现群众诉求问题“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优化“检察服务e站”,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将检察听证会对接至区综治中心平台,通过接地气的方式化解矛盾、释法说理,促矛盾纠纷隐患“一站式”实质性化解。
协同推进基层治理。该院针对盗窃、酒驾等犯罪,建立专业办案组和跨部门专班,完善案件“随机轮案+专项派案”机制,探索推行“检察官+专项警员”的“监督—对接”机制,构建检警联合工作格局。深化检察建议刚性运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依法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4份,并建立“跟进监督+回头看”工作机制,确保治理成效落地落实。创新“一镇一检察官+大数据监督网格化”治理模式,精准锁定高风险场所,督促查处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推动公安机关在全区宾馆安装智能监控系统,建立未成年人异常入住实时预警机制,降低犯罪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