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检察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联合签署《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衔接合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强化金融监管与检察履职合力,护航深圳建设全球重要影响力产业金融中心。
《备忘录》从加强常态化联络协调、建立健全办理金融犯罪案件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等5个方面,明确建立会商机制、金融领域“黑灰产”乱象治理机制等13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提升金融领域执法司法能力水平。
《备忘录》明确,在惩治和预防涉金融机构犯罪、非法集资中涉金融非法中介代理等非法金融活动犯罪、金融腐败犯罪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分析研判金融犯罪态势,部署开展重点工作或者联合执法司法行动,研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形成共同的执法司法理念,统一执法办案标准和政策把握尺度。
此外,《备忘录》提出建立健全涉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犯罪案件行刑衔接、严格落实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金融犯罪案件协同追赃挽损等工作机制,保持对非法金融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同依法高效处置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协同抓好风险处置和刑事追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