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壮阔进程中,涉外法治建设既是重要保障,更是关键引擎。作为千年商都、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广州以敏锐的战略眼光和务实的创新举措,将涉外法治建设深度融入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中,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以建设“涉外法治先行城市”为目标,在制度创新、平台搭建、服务升级等方面交出亮眼答卷,打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广州样本”,为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提供了鲜活的地方实践,彰显了一线城市服务国家战略的担当与作为。

广州市连续三届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
构建协同高效涉外法治工作格局
广州在全国率先构建“联席会议+专门机构+行业组织”三位一体的涉外法治协同机制,建立由42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全市涉外法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成立全国首个涉外法治专门工作机构,成立全国首家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配套制定《广州市涉外法治工作联席会议“四项工作制度”》,9个区印发涉外法治联席会议制度。
推动出台省级地方性法规《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加快推进《广州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地方立法,制定《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助推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支持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标杆区的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加强穗港澳法治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若干措施》,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出台《广州市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执业实施办法》,工程建设领域已有10家港澳企业、56名港澳专业人士在南沙完成执业备案;城市规划领域已有5家规划专业机构、52名港澳城市规划专业人士在南沙完成执业备案。
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人才建设水平
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试点建设,广州仲裁委完成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活力得到有效释放,2025年上半年广仲受理案件达1.4万件,标的额445亿元,同比增长14%,改革经验入选中国改革“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市域案例”。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开展专业化、国际化的商事调解服务,至今已受理案件超4000宗,涉及标的超168亿元。
目前,全市超过360家律师事务所开展涉外业务,已设立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9家,境外律师事务所驻穗代表处17家,设立海外分支机构17家,分布于欧洲、东亚、东南亚、北美、大洋洲等地区。建成启用全国知识产权法院首个派出法庭——南沙法庭。
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建设,制定法治人才培养创新试点工作方案,落实“广聚英才”计划,成立“广州涉外法治全球高端智库”,全国首创“1+3”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校地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全市现有涉外立法咨询专家约400人、涉外审判人才队伍99人、开展涉外业务律师超2500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167人、涉外仲裁员263人、涉外公证员183人、涉外调解员307人,形成一支规模可观、结构优质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为企业“出海远航”打造涉外法治平台
广州深化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建设,打造国际化法律服务集群,目前“一中心三片区”集聚超500家境内外法务机构。
白云中心区加强广州法务大厦规划布局,吸引近80家优质法务机构入驻。天河高端片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法务中心,启用广州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天河)、天河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天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海珠云上片区成立企业出海服务交流中心和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加快形成法律服务业与数字经济产业集群融合互动发展新格局。南沙国际片区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法治化环境”指数评价排名连续两年居全国自贸区首位。
依托广交会打造国际法务会客厅,以“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为载体,连续五届为137个国家和地区的展客商提供法律咨询超3100人次。每季度召开供需对接会,现已惠及企业521家,助力企业破解跨境贸易、投资并购等涉外法律难题。
实施“法治护航 商通四海”助企“出海”工程,发布广州涉外律师服务保障本土企业“走出去”十大举措、广州市境外法律经贸服务资源名录、涉外法治建设10个典型案例和20个优秀案例,成立“一企一团”,为遇到困难的重点出海企业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