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也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了更高的期待。今年广州两会期间,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接受南都记者专访,详细介绍了广州市两级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整体办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公益诉讼等工作开展情况。
整体办案态势:
批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人数下降
2018年广州市检察机关整体办案情况如何,有何特点?据欧名宇检察长介绍,2018年广州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办理检察案件77752件,同比上升12.94%,其中办理审查逮捕20404件280 74人、审查起诉23827件31532人、各类检察监督案件33521件,主要办案质效指标保持全省前列,多项检察工作形成“广州经验”向全省全国复制推广。
在推进平安广州建设方面,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2682人、起诉28001人,切实维护了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方面,着力于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健康中国建设,确保检察工作与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护航新时代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开展法律监督方面,全面加强刑事诉讼、刑事执行、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共办理各类检察监督案件33521件,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在案件趋势上,2018年广州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同比略有上升,但批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人数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这与去年全市案件类警情、刑事立案分别下降14 .2%和13.2%的情况一致,反映出广州的治安环境日趋向好。
与此同时,2018年广州市检察机关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505人、起诉3805人,同比分别上升19.22%和4.56%,这也反映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维护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线索摸排和斩“链”挖“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来,广州检察机关取得了怎样的成绩?接下来该项工作将如何深入开展?欧名宇介绍,自2018年1月23日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批准逮捕1320人,起诉1356人。
此外,广州市检察机关还注重强化线索摸排和斩“链”挖“伞”,批准逮捕涉嫌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19人,排查并向公安机关和纪委监委移送涉“保护伞”线索67条。
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了刘永添等5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郭春云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罗建升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等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件。
广州市检察机关下一步将立足法律监督主业,把握专项斗争重点,确保“打准打实”;继续深化“破网打伞”,大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认罪认罚从宽试点:
办案效率和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广州检察机关开展刑案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绩和经验?欧名宇介绍,自试点开始至2018年12月,广州市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起诉案件26140件29395人,占同期公诉案件的60 .39%。已提起公诉的认罪认罚案件25258件28570人,占同期起诉案件的60 .79%。已判决的认罪认罚案件23359件26431人,无一无罪判决,采纳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有25135份,采纳率为95 .1%。试点的案件涵盖了139个罪名,覆盖了轻罪、重罪等多种案件类型。
广州市检察机关注重探索总结,形成涵盖创新办案机制、优化诉讼结构、加强人权保障、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类案办理指引等五大方面的20项机制做法、11项制度性成果和27项专题探索成果。
经过试点,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效率显著提升。审查起诉认罪认罚案件平均用时从普通案件的21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以内。认罪认罚案件审前的平均侦查周期同步缩短至40个工作日。庭审平均用时大大缩短,绝大多数案件当庭宣判。
办案质量也得到提升。试点两年间,已判决的认罪认罚案件23359件26431人中,被告人仅568人提出上诉,上诉率为2.15%,绝大多数被告人认罪服法。
公益诉讼成效:
率先构建公益诉讼办案规范体系
广州检察机关过去一年在开展公益诉讼方面取得了怎样的进展和成效?欧名宇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试点地区和一线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例,创新一系列工作机制,率先构建起了公益诉讼办案规范体系。
过去一年,广州市检察机关聚焦民生热点领域,重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办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社会效果好的案件。此外,部署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一系列专项监督行动。随着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深入推进,成效不断显现。
2018年,广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督促恢复、修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农地、水域1339.22亩,督促清运垃圾30余万吨,督促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64家,向违法者索赔环境损害费用1.1658亿元,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以黑市场、黑作坊、网络餐饮和假药、劣药销售为监督重点,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90件,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240 .95吨,切实消除监管隐患,有效保障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在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已到期诉前督促履职案有750件,行政机关主动履职746件,整改率高达99.47%。解决了一批行政执法历史遗留问题,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提升了行政执法公信力。
值得关注的是,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诉某区卫洁垃圾综合处理厂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该案的违法行为人非法倾倒、填埋垃圾30多万吨,经评估造成环境治理及生态功能损失近9000万元。该案涉案污染场地垃圾体量大、违法填埋时间长,给环境造成了巨额损失。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中同步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民事、行政责任,实现了严厉惩戒与社会震慑的双重目的。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欧名宇表示,下一步广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办案力度,深入推进各项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