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出台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设立全国首家金融法庭、首家破产法庭和深圳知识产权法庭……5月16日,深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代院长张应杰说,过去六年深圳法院“服务大局实效明显增强”,到2025年将力争建成司法公信力、法治竞争力、改革创新力、国际影响力卓著的先行示范法院。
他同时透露,今年3月1日,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施行至今,深圳中院已受理个人破产申请10件,下一步将继续扎实推进企业破产、个人破产工作,并探索建立泛亚太地区破产重整中心。
保障创新: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占全省1/3
目前,深圳的商事主体总量全国第一,来自80多个国家的2万余家企业来深投资。去年,深圳法院审结财产权属纠纷案件10388件,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能“活封”的尽量不“死封”。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治理,追究刑事责任76人。
创新发展是新时代的重大命题,深圳法院也通过保障创新来驱动发展。2020年,深圳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7万件,占全省三分之一、全国十分之一。作出全国首例专利侵权案件“先行判决+临时禁令”裁判、出台全国首个惩罚性赔偿工作指引、首次确立中国法院对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费率的管辖权、率先对外国企业发出全球“禁诉令”,保障中国企业公平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未来法院还将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标杆城市。
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审结公司清算和破产案件1876件,涉及债权1047亿元。首创破产案件快审模式,及时出清“僵尸企业”。首创破产财产网络拍卖、企业股权整体拍卖模式,134亿元破产财产重新投入市场。首创“预重整”制度,出台全国首个《企业重整案件工作指引》,福昌电子等29家企业通过重整走出困境。
另外,深圳法院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审结一审金融纠纷案件20.8万件,标的额760亿元。集中管辖深交所上市公司相关证券案件、出台全国首个《群体性证券纠纷程序指引》等措施也引来全国学习。
开放新格局:努力打造成跨境纠纷解决优选地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推进,深圳法院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做出了多个全国首个:制定全国首个《域外法查明办法》,推动“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落户前海,适用国际公约和域外法办结案件102件;成立全国首个“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国际商事纠纷1120件;在全国首次实现破产管理人跨境执业,在内地首次网络拍卖香港企业破产财产。
张应杰表示,2021年,深圳要在服务保障“双区”建设上作出新示范,实施好广深两地法院合作协议,完善涉外涉港澳台法律适用规则体系,推动粤港澳商事规则、法律制度对接,努力把深圳打造成跨境纠纷解决优选地。
未来,还将争取设立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人民法庭,并争取粤港澳大湾区司法研究院落户深圳。
司法公信力: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是权威强弱的直接体现,关系到能否赢得民众的信赖与认可。
过去一年,深圳法院案件量达近70万件,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越发强烈。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圳法院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例如,深圳法院全面建立“一站通办”诉讼服务中心,15项服务“一次办好”,99%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上线“一网通办”移动微法院平台,网上立案89.8万件,在线开庭1.4万件。
在加强民生权益保障方面,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791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953件,拐卖、性侵、虐待妇女儿童犯罪3566件。建立全国首个劳动争议仲裁与审判衔接平台,审结案件6.9万件,追回劳动报酬24亿元。
此外,设立全省首个“三合一”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东江流域五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令污染企业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缴入市生态环境公益基金账户。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46件,支持行政机关查处相关违法行为145件。
接下来,深圳法院将完善“诉源治理+繁简分流+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探索破解司法供需矛盾的深圳路径;优化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畅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妥善处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等涉民生案件,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
(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