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惠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实施纲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效,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推广延伸广东省行政执法“两平台”系统,执法事项统筹下放
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办函〔2021〕55号)精神,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延伸“两平台”应用,在全省率先探索执法文书区块链的实施,实现执法文书去中心化、防止篡改和可追溯性,确保执法文书严谨、唯一、合法。目前“两平台”惠州分平台已部署完毕,完成了71个乡镇账户及公共支撑能力资源的配置和平台推广工作。同时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等9个领域的市级行政执法权,全部下沉到县区,推行“局队合一”体制,实行县(区)一级统一执法。统筹调整下放200项执法事项,相继制定6项改革制度,全市乡镇街道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和综合执法队,以镇街名义开展执法。目前,71个镇街共办理综合执法案件1701宗,其中应用执法“两平台”累计产生案件670宗,累计产生法律文书6335份。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减证便民”
印发《惠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全市各部门做好“减证便民”改革,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取消24个司法行政系统的证明事项,内容涉及律师事务所、律师方面6项,法律援助方面18项。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累计办理涉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550余宗。全市有18个市直部门完成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制定。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等10个部门率先公布本部门第一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共计70项。各县区也在同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惠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惠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动员部署会”
抓好重要领域立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供制度保障
2021年以来,市司法局共审查市政府规章1件、地方性法规1件,办理上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答复45件;共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查)意见书25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民生保障、推进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供给,编制《惠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为我市建设国内一流城市和构建新经济发展格局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做好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开展《惠州市城镇排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管理办法》《惠州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办法(草案)》等政府规章合法性审查工作,商请有关部门推动《惠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出台,配合市人大做好《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等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稿的研究答复工作,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供给。
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全国行政复议系统试点工作
提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惠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由之前分散在政府及部门的105个复议机关集中为市和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共8个,实现了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和统一决定。明确市本级增设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核增编制8名,新增150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用于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做好全国行政复议系统试点工作,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全流程在线办理、文书自动生成、流程在线审批等功能,方便群众通过网络参与行政复议,加强行政复议机关与社会互动。今年上半年,市级共办理复议、应诉、裁决等各类行政争议149宗,其中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9宗,同比增长53.3%;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9宗,同比增长75%.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和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做好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基层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普法和依法治理等工作,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创新发展。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共2538件,调解成功2502件,调处成功率为98.6%;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83宗,解答来电来访法律咨询4176人次;全市办理公证2.7万余件。完善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举措。继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成立“惠帮办”工作团队,实行“周六”不打烊服务;继续推行公共法律巡回服务团深入基层老百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设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手段,线上组织开展第四届“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和“云直播”活动;开展组织“法治体检促提升”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五届惠州市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周活动。持续推进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所所对接”工作机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落实为民办实事。
(惠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