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的18.8万件,到2020年预计突破70万件,近年来深圳法院受理的案件大幅增长,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加。
民有所求,我有所应。深圳法院在案件大幅增长的背景下,积极探索缓解司法供需矛盾的新路径,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升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提高深圳法院审判质效水平。
如今,《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出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印发,深圳法院将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与保障。
背景 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增长
今年是深圳法院“审判质量全面提升年”,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审判质量提升年”活动,稳步提升深圳法院审判质效,以满足人民之需、法院之需、时代之需。
近年来,深圳法院受理案件大幅增长,2013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8.8万件,2019年增加到59.9万件,2020年预计突破70万件。
在受理案件保持年均20%增幅的情况下,深圳法院在审判领域的新情况也层出不穷。例如,南山法院办理了全国首例涉微信截图生成软件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快速增长的司法案件背后,反映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越来越多,对司法效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深圳中院审管办法官助理李金洋认为,诉讼当事人希望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体现公平公正,在此基础上案件能够快速审结。提升审判质效,就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两大追求,司法公正更是法院司法公信力的生命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就是提升审判质效,这也是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需要。
去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出台,提出建设法治城市示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深圳法院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圳法院必须通过审判质量的全面提升,来服务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举措 在全国率先高质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
重担在肩,唯有奋勇前行。面对日益增长的诉讼案件,深圳法院在切实提升案件质量的同时,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在提升审判质量方面,深圳法院将今年确定为全市法院“审判质量全面提升年”,明确了40项工作任务,着力建构新型审判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多措并举的方式,有效提升案件审判质量。
为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深圳法院完善了法律适用统一机制。如制定常见类案审理要点和裁判标准、丰富完善疑难复杂案件裁判指引;建立本院生效裁判文书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统一全市法院司法裁判标准。
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切实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也是一大重要举措。深圳中院审管办法官助理李桂红介绍,深圳法院开展了对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等常规类案的重点评查,对可能出现较大司法责任风险的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类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同时,对省院发回、改判案件也重点开展案件评查,进一步提升深圳法院案件审判质量。
为有效提升审判效率,2016年以来深圳法院在全国率先系统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通过优化资源配置,重整案件流程的方式提升审判效率。
一是建机制。将一审和二审案件,区分为简单、普通、复杂案件三个类别,分别交由速裁法官、业务庭普通法官、院庭长审理,实行“简案快审、普案细审、繁案精审”。二是定标准,采取“案由+要素”的方式自动识别分案,由系统自动识别、分案,市中级法院的二审民商事案件识别率超过90%.三是提水平,全市两级法院积极争取设立了专门的速裁庭或速裁中心,并积极组建速裁团队,有效提升了速裁案件审理专业化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法院还以技术赋能审判质量提升,通过将传统立案、开庭、合议、裁判、归档环节进一步细化为24个关键流程节点,明确30项审判质量评估指标,在立案流程中嵌入17小类监督事项的标识模块,推进审判监督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成效 当事人催促快办等投诉明显减少
一套组合拳打下来,深圳法院的审判效率明显加快、审判质量明显提升。
2013年深圳法院法官人均办案158件,2019年达到492件。人均办案量提升的背后,是审判效率提高。
近年来,深圳法院民事速裁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不超过45天,刑事速裁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约10天,快执案件不超过50天。通过“简单快办”,当事人迅速拿到裁判结果,催促快办等投诉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普遍提升。
深圳法院审判质量的提升也很明显,办案精品更是明显增多。2020年,深圳法院21个案例被评为国家级优秀案例,17个案例被评为省部级优秀案例,其中1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4个案例入选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典型案例,2个案例被为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前不久,《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出炉,多项工作都涉及到深圳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印发,支持深圳法院根据授权开展试点试验示范。深圳中院相关负责人称,将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深圳法院审判质效,将深圳法院建成司法公信力、法治竞争力、改革创新力、国际影响力卓著的先行示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