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经济特区来说,广东省深圳市两级法院仅今年1月至10月27.5万件的收案量,足以证明这里的的确存在着“案多人少”的矛盾。面对大幅增长的收案态势,深圳全市法院通过在继续深化完善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改革,通过改革挖潜增效的同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清积案、理新案、提效率、强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1月至10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8.7万件,同比上升28.7%。
推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 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结”
深圳全市法院统一推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让大部分简单案件驶入“快车道”,对小部分复杂案件精细审理,实现“繁案精审、繁出精品,简案快审、简出效率”。
一是拓展简案快办机制领域和范围,覆盖各类案件领域和审级。在前期开展民商事案件速裁快审和简化裁判文书改革的基础上,将全市法院各类简单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均纳入简案快办机制,明确各类案件适用速裁(快执)程序的范围和除外情形。完善速裁案件一、二审衔接机制,对一审适用速裁程序审结的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或其他简单二审案件,创建二审速裁程序,促进一、二审全面提质增速。
二是配齐配强速裁机构和人员,实现速裁机构和人员的专门化。全市两级法院均设立了专门的速裁庭,负责审理民商事一、二审速裁案件,设置刑事、行政案件速裁团队,专门审理简单行政和刑事案件,设置快执团队,办理简单执行案件;设置速裁(快执)司法辅助事务办理团队,统筹负责相关送达、庭审记录、文书上网等审判辅助事务。在健全组织机构的同时,采取自愿报名、组织选配相结合的方式,配强速裁工作人员,为速裁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是简化简单案件办理程序和流程,进一步缩短周期。中院出台了“1+5”文件,明确办理简单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立案、识别分流、审执程序、流程转换、办理期限和裁判文书简化格式等内容,进一步精简办理简单案件的审判程序和办案流程,对一审轻刑快审案件实行根据案件类型分批次集中开庭模式,使用表格式文书当庭宣判;对简单民商事案件,遵循“速转、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以及“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当庭调解或宣判、当庭制作裁判文书、当庭履行”的“六速五当”速裁机制,采取“调审一体化”“门诊式庭审”和“令状式判决”为特色的“当庭宣判或调解、立等可取”的审理模式;对简单行政案件采取“简易程序快速审”“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审理模式;对快速执行案件采取“五查前置”、优先控制财产和“集中送达”等办案机制。
四是建立差别性办案考核激励机制,增强技术支撑。对办理速裁案件和普通案件的法官进行分类考核,区别设置办案任务数指标,以正确的考核导向引导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实施速裁(快执)法官定期轮换制度,明确对业绩优秀的速裁法官,在干部提拔、职级晋升方面优先考虑。为速裁庭或速裁团队配置专用科技审判法庭和调解室,升级同步录音、录像等数字化功能;强化科技化、信息化装备的配置;研发速裁案件专用的立案分案转换、上诉案件移送、电子案卷传送、审限管理等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简单案件流转顺畅、快进快出。
借力信息技术 提升办案与管理效能
坚持以服务审判、服务管理、服务当事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通过科技手段提升办案效率。
一是突出服务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实现办案流程便捷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圳两级法院共建成数字法庭211个,数字化比例达到98%,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存储。中院和宝安、南山法院启用远程视频庭审、远程提讯等应用系统,提高办案效率;全市法院启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集中法律资源检索、典型案例查询、文书纠错、裁判文书上网自助隐名、裁量辅助等功能于一体,为法官提升办案质效提供技术保障;强化司法调研活动信息资源保障,依托CNKI数字资源和科技力量,建成全国法院系统首家数字图书资源馆,成为全市法院开展法律研究、提高业务水平的知识宝库。
二是突出服务审判管理,实现管理无纸化、电子化、自动化。完善司法政务系统,实现了全市法院之间以及法院各部门之间的文件流转、共享和办理,并与手机短信系统对接,增加办公短信提醒,确保公文办理全程无纸化、可视化。健全内部工作网、深圳法院腾讯通、全市法院BBS论坛、法院媒资等平台,促进上传下达、干警交流和文化建设。完善审判管理应用系统,开发应用了数字法庭、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信访管理、法警管理和诉前联调系统等法院管理应用平台,为审判管理的有效开展提供技术支持。积极运用组织人事管理系统,建立干警执法档案系统,提高人事管理的效果。
三是突出满足当事人诉讼需求,实现诉讼服务网络化、即时性、互动性。建成12368诉讼服务应用系统,在传统人工接听服务的基础上,增设短信平台、自动应答平台,对当事人和群众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实现在线记录、传导,多渠道反馈、答复;研发启用电子档案系统,建立全市法院诉讼档案电子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启动40万卷档案卷宗的数字化加工,为当事人提供网上预约、在线阅卷、一键打印等服务;针对移动互联时代信息传播规律和特点,加强网站、微信、微博和手机APP建设,形成官网、官微、微信公众平台一体建设、协同运行的自媒体体系,实现网站、微博、微信信息共享,联动运作,增强司法信息发布的实时性、互动性和快捷性。
探索购买社会服务 节约司法资源
在短期内不可能增人增编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经费保障,对送达、速录、技术支持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探索利用市场资源购买社会化服务。目前,全市法院外包人员人数共计715人,占全市法院工作人员的五分之一在左右,涵盖了司法辅助事务、调解、送达、档案装订员等各个职能岗位。宝安法院不仅在院本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先后引进17名劳务派遣员工担任司法辅助人员,还争取到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分别向公明法庭、龙华法庭派驻10名和6名辅助人员,福永街道党工委亦将向福永法庭派驻5名人民调解员。这样既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也创新了统管后法院与当地党政机关的良性互动。
鼓励自主创新 提高办案效率
深圳各区法院还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创新,提高办案效率。
南山法院实行庭审智能速录,庭审用时缩短一半。该法院利用语音识别技术实现庭审语音同步转化为文字并生成庭审笔录。其主要做法为:在法庭放置全向麦克风,启用“语音转化文字系统”将庭审参加人的语音转化为文字并在主控端的屏幕上显示。庭审结束后书记员根据庭审现场录音录像进行誊写,确保无误。庭审语音智能转化文字记录模式使庭审效率得以提高,庭审时间缩短一半左右,为加大庭审排期密度提供了可能性,同时,也使法官能够更加集中时间和精力在庭审驾驭和裁判文书的辨法析理上,进而有效提高审判的整体效率。
宝安法院探索建立有条件的分案“熔断”机制,促进人案平衡。宝安法院根据每季度人均收案情况,对各庭室的收案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实现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分别在刑事审判部门、民事审判部门之间有序流转,并适当减少派出法庭、少年庭等部门的收案任务。根据各业务庭室上一季度人均收案数量确定其下个季度的人均收案标准,当其人均收案数量达到一定的标准后,将在下一季度暂停分案,将本应由其受理的案件按序分流至人均收案数量较低的业务部门。按照接收部门人均收案数量由低到高的顺序,逐次分流案件。当全部业务部门人均收案数量均达到上个季度人均收案数量后,再恢复正常分案。
盐田法院分步推进未划付执行款清理,提高执行效率。盐田法院汇总执行案款存量数据并落实清理任务。针对不同缘由制定分类处理方案。对仍未划付的执行款按票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款暂存系统,并逐案核对;对不明款,尽力排查执行案号和承办人,厘清执行款的来源,经复查能联系到当事人划款或退款的,及时通知其到院办理划款手续;对中止执行的案件事由停止后,1个月内通知当事人办理款项划付手续。
深圳法院在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方面的改革样本能获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多项司法体制改革的成就,其中有一些措施已经在其他地方法院得到推广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