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员额全省统筹、以案定员、动态管理新机制;统一考试、择优遴选打破论资排辈;建议尽快实现员额“能进能出”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魏巍在办案
员额制改革从来不是一劳永逸的。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首批试点省份广东,区域发展不均衡,人案矛盾差异大,使员额制改革成为司法体制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按照中央要求,广东将法官、检察官员额控制在政法专项编制的39%。然而,不同地区,人案矛盾差异大怎么办?入额遴选能否公平公正,会不会有论资排辈、挤压一线办案人员入额空间的情况?办案团队能否合理分工,让员额法官、检察官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如何实现员额“能进能出”,激发司法队伍的办案积极性?
针对这些员额制改革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广东省不搞“一刀切”,尊重“差异化”,在总量控制的情况下向基层、一线倾斜调配员额,建立了全省统筹、以案定员、动态管理的新机制。同时,通过统一考试、择优遴选等选拔方式,打破论资排辈,让司法人员走“优而精”的道路,实现了司法队伍重新优化、司法工作提质增效。
动态管理用好每个员额
在广东,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面临的人案矛盾差异很大。广东首批试点深圳、佛山、茂名、汕头就各有特色。地处珠三角发达地区的深圳、佛山“案多人少”,位于粤西欠发达地区的茂名“人少案少”,位于粤东欠发达地区的汕头“人多案少”。
广东省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介绍,为解决人案矛盾,防止影响办案效率,广东根据案件量、人口数量、经济总量、辖区面积等要素科学测算员额,并实行员额统筹调配。在全省不突破39%前提下,根据案件量、运行架构和人员结构等因素核定员额。对案件量少的粤东、西、北地区,核定员额均低于39%;对案件量大的珠三角核心5市,核定员额均高于39%。
以广东法院系统为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霍敏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法官员额比例最高的占51.7%,最低的为20.8%。其中,珠三角5个地市案件量占全省近70%,员额占全省比例达65.56%。未能入额的法官有的成为法官助理、合议法官,有的负责审理简易案件,还有部分退休、调离或辞职。
改革中,不少院庭长重新回到审判岗位。为了充分用好每一个员额,防止个别领导干部入额却不办案,一些法院把院长办案落到实处,防止院长挂名“走过场”,建立了新的工作机制。
5月18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第二审判庭内,开庭审理一宗故意杀人案。该案由广州中院院长王勇担任审判长,由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担任公诉人。像这样的“两院”一把手同堂办案,在广州市近年来尚属首次。
在惠州中院院长胡鹰看来,院长的第一身份是法官,院庭长回归一线办案,既能让群众获得更多优质司法资源,又能对普通法官起到示范作用。
惠州中院在全院建立23个专门的审判团队,院长所在团队编号全院第一审判团队,公平参与审判业务绩效考核。
“第一审判团队以办刑事案件为主,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单独运作,不利用职权借用其他分管业务庭的资源,防止挂靠。当然,遇到专业案件问题,可以邀请相关业务庭长参与合议。”胡鹰说,给法官做表率,首先自己得真真正正、不打折扣地办好案。
实际上,人案矛盾是动态变化的过程。为此,广东省预留了部分机动员额,根据案件量和人案比例变化适时调配员额。通过建立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全省、区域和单位内部可对员额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员额数与办案量和司法人员变化情况精准匹配。
公平遴选确保“能者上”
去年5月28日,广东省第二批改革试点法官、检察官入额考试笔试在全省20个考点同时开考。笔试占遴选总成绩的30%,主要测试参选人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以及文字综合等能力。
今年30岁出头的广州中院刑二庭法官许媛媛,通过这场考试成为入额法官。她说:“司法改革后,法官的角色变得更加纯粹。判案过程中,司法理念可以更自由地体现,不会受到外界干扰。每个案子都是自己的作品,在责任的约束下,自己就会想着如何把每一个案子做得能经受良心和公众的检验。”
根据《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及遴选工作办法等,广东组建了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严格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业务考核、专业评审、党组决定、公示任命等程序,开展了五轮遴选工作。最后,广东共有6575名法官、5381名检察官进入员额。
广东省佛山中院民三庭一名未能入额的法官说,改革前只要通过司法考试和培训就可以成为法官,改革后法官要走精英化、职业化的道路,门槛提高了,有利于提高法官素质,树立司法权威和法官形象。她说,员额制对个人成长来说是阵痛,自己也很遗憾这次没有入额,但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迟早能成为职业法官。
作为广东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之一,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波深感责任重大:“司法改革对律师的意见很重视,遴选标准的调整参考了我们几位律师的意见,广东律师对司法改革充满期待。”
团队分工提升办案质效
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律师对改革的变化最为敏感。广东常道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文渊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以前刑事案件进程缓慢,现在退回补充侦查变少了,移交起诉的时间也缩短了,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员额制改革后,不少人担心,案件逐年增加,法官、检察官人数减少,可能加剧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在广东,一些法院、检察院通过配备司法辅助人员、发挥团队作战的优势,为入额的司法人员“减负”,办案效率、质量反而提高了不少。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魏巍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我本人一年要办300宗到400宗案件,配了一个法官助理,如果要我一一去送达裁判文书根本做不到。现在这些事情由助理去做,减轻了我的压力,我只需要对我的案件负责,把大量精力放在案件审理上。”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重新配置检察职能,将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公诉局、诉讼监督局、反贪污渎职侵权局、检察长办公室。
公诉局主任检察官李梅梅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出示了一张表格,表格把案件分为简易、一般、疑难复杂,“阅卷中发现的问题及办案指引”一栏下,写着“对认定事实的指引”、“有无漏罪、漏犯”、“有无侦查违法”等,她把这张表比作检察官的“菜单”。
“改革前我是包打天下的‘大厨’,切菜、洗菜、炒菜、端菜什么都做。”李梅梅形象地解释说,改革后,办案团队配了两名检察官助理,对办案流程进行规范:主任检察官阅卷,开出“菜单”,由检察官助理初审案件、摘录证据、核实身份信息等,书记员负责填写、打印法律文书、归档案卷,自己只需要专心办案,把案件办成精品。以前一个人一年顶多办150件案,现在整个团队一年能办500多件案。
未能入额的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孙姣坦言,过去案件不分难易,让资历尚浅的检察官十分头疼,办案抓不到重点,有时被退回补充侦查两次才能办结。现在有“师父”带着,能学到不少东西,慢慢积累办案经验。
尽快实现员额“能进能出”
基层司法人员建议,在员额制改革的基础上,还要建立入额、出额的考核淘汰机制,确保“能者上,庸者下”,拓宽年轻人的上升空间。
据广东省政法委介绍,广东将在各试点法院内部动态调整,指导和鼓励各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员额法官考核退出、岗位轮换等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将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的法官留在员额内。
基层司法人员呼吁,通过绩效奖励激发司法人员办案积极性,增强改革内生动力。胡鹰建议,对审判团队实行责任包干、奖励分配的考核办法。审判津贴、绩效激励等与办案数量、质量挂钩,增强法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考核结果与进出员额挂钩,敦促法官重视办案质效,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
今年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通告,向广东全省执业律师、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党政机关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公开选拔6名法官、5名检察官,选拔职位是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或一级法官、检察官。
广州一名资深律师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我想去当法官并不是为了钱。这么多年做律师,在经济上有积累,我更想要参与审判,接触更多判例,为推动法治进步发挥更大作用。”他建议打破体制壁垒,在体制内外形成人才流动机制。另外,要建立司法人员诚信档案。不管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办了错案、关系案,统统记录在案,一旦事发,可以追究责任。
同时,建立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的同时,也要建立完善司法辅助人员的职务序列,确保上升通道畅通。广东专门制定了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司法辅助人员的晋升机制和薪酬体系。
例如,劳动合同制法官检察官助理实行分级管理,共设置九级,其中1至3级为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4至6级为中级法官检察官助理,7至9级为初级法官检察官助理。
初级法官检察官助理每两年晋升一级,中级法官检察官助理每三年晋升一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每四年晋升一级。从7级法官检察官助理晋升为6级法官检察官助理需经晋级考试合格,并在80%的比例限额内择优晋升。从4级法官检察官助理晋升为3级法官检察官助理需经晋级考试合格,并在50%的比例限额内择优晋升。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以适当缩减晋升年限。
暂行规定还明确了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奖金构成,具体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统筹确定,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记者 毛一竹)瞭望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