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清远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暨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传达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以及全省检察长座谈会暨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总结分析上半年全市检察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全市检察工作。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敢于担当的精神、真抓实干的作风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及检察改革工作。
据了解,全市已确认153人为员额内检察官。在谈到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时,刘祥福强调,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到了攻坚克难的关键期,市、县两级检察院要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抓改革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检察长要负总责,团结班子成员抓好工作落实。刘祥福要求,要紧密围绕司法责任制,做好以案定员和以岗定员,从检察机关不同业务特点出发,把“以案定额”和“以岗定额”结合起来,确保在各个岗位都能留住优秀人才;要重视加强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尽快组建办案组织,确保司法责任制切实落地运行。
对于下半年工作,刘祥福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一是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参与社会矛盾“5+3”专项治理、打击刑事犯罪“飓风2016”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多发性侵财等犯罪;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继续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加快推进公益诉讼试点;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五是要进一步强化能力和作风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
■今年以来检察工作成效
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等作用,推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92件880人,提起公诉957件1289人。积极服务企业发展,制定《清远市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经济发展“十项措施”》,加强对市场经济主体的平等保护。加大对经济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5件20人,起诉17件25人。
全面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撤案5件,纠正侦查机关违法侦查5件次,决定不批准逮捕286人,不起诉35人。
惩治腐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46件61人,渎职侵权案件21件22人。深入推进重点系统行业职务犯罪整治工作,查办国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4件20人,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食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全面推进精准预防,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联系配合,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
深化改革,提升检察公信力。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部署,全市确认153人为员额内检察官。全面推进检察信息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766条,法律文书1031份,重要信息5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