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远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暨检察长座谈会在连南县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广东工作、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暨检察长研讨班精神。
会议总结了上半年全市检察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着力强化法律监督,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
自今年以来,清远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886件、1327人,提起公诉1157件、1466人;开展立案监督案件24件,纠正漏捕5人,纠正侦查违法21件、提出抗诉案6件10人,支持抗诉6件。
截至目前,全市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4件、66人;全市反渎部门共立案17件、17人;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已监督收监执行监外罪犯3人,监督纠正脱管漏管3人,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监外执行、监管活动违法案件64件。
目前,全市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207名,组建156个检察官办案组织,入额院领导及专职委员共办理各类案件472件。其中,办理一审公诉案件112件,办理审查逮捕案件55件。
会上,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高检院、省院的部署要求上来,加大攻坚克难和组织推进力度,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刘祥福强调,司法体制改革是司法领域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伤筋动骨”在所难免,越是艰难的时候,就越要坚定信心。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化思想认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改革共识,推动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刘祥福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深入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着力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进一步明晰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确保党的十九大前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