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部署未来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最高检“十三五”规划纲要起草组负责人表示,要以科技信息化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化,实现司法办案全程留痕、实时预警、动态监控、强制整改,增强司法规范刚性。
运用信息化手段办案,广东省深圳检察机关效率之高令人咋舌:以全国检察机关1/200的编制办结了全国1/50案件。通过推广远程视频提审、庭审工作模式,节约检察人员办案时间;推进跨部门案件电子卷宗全程网上流转、刑事案件网上换押,提升办案效率;注重加强与高科技企业的战略合作,与互联网公司签订协议,共同开展检察业务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方面应用的研究,合力打造高水平的“智慧检务”平台。
深圳案管模式走向全国
2005年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每年批捕和起诉人数均超过2万人,以占全省检察机关十分之一的办案力量,办结了占全省五分之一的刑事案件。
作为我国首个国家电子政务试点城市的深圳,检察机关怎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来保障司法公正呢?这要从案件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说起。
自2005年起,深圳检察机关就开始探索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独立研发案件管理系统,不仅实现全部案件网上承办、流转和审批,还打造出市区两级院流程贯通、信息共享的办案平台。
201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深圳市检察院自主开发的案件管理软件为基础,开发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运行。深圳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因起步早、成效显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价为案管工作的“实践基地、宣传基地、培训基地”。
深圳市检察机关案管系统还在于运用汇集的大数据进行分析,为决策层提供“智库意见”。目前深圳检察机关已经积累超过40万案件数据,可以对某一区域、时间段的犯罪走势,或者某些执法行为的异动趋势进行实时汇总分析,同时以计算机和人脑相结合的方式,为决策层提供专项分析意见。
经过探索,深圳检察机关初步建立了一套淡化行政管理色彩、凸显扁平化集约管理、实现“管、办”适度分离的新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评价为“体现了管理科学化的深圳模式”。随着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全面应用,案件管理“深圳模式”迈向全国。
大数据实时监控检察权行使
当前,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技术革新,已经成为司法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动力和新手段。2006年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顺应信息化时代发展趋势,依托积累近40万件的案件数据,强化大数据思维,做好案件管理大数据“加减乘除”,加速推进以大数据运用为引领的“智慧检务”建设,发挥大数据对打造深检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助推作用。
大数据是“电子监督员”、“电子督察员”和“电子监控员”,汇聚的海量数据,会生成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结果,显示每一个办案部门和办案人的办案情况。系统设置了294个监督节点,迄今为止,已经对21万余件案件进行了风险研判,对可能存在风险的14980件案件作了预警提示,其中1851件案件为一级风险提示,为办案工作筑起一道结实的“防火墙”。
大数据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一名犯罪嫌疑人,从他被立案、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到执行刑罚,入监、监管,出狱以及减刑、假释、监外执行,在这个大数据系统里,就体现为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监督三道防线,并细化成对832个诉讼监督节点的把关审查。
大数据还可以为决策提供“智库意见”。通过案管系统数据库,可以对某一区域、某一时间段的犯罪趋势,或者执法行为异动情况进行实时分析汇总,为决策提供依据。
深圳市检察院的员额制改革,就曾依据案管大数据,形成各业务线办案数量的数据测算,最终帮助司改部门论证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合理配置比例。
向科技借力实行远程视频庭审
案多人少的矛盾一直困扰着深圳市检察系统的公诉部门。2011年10月,南山检察院尝试推行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在本院和区看守所分别设立远程视频提审室,案件承办人可以“足不出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
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扩大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并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面对此种变化,如何做到保证出庭质量与提高司法效率相兼顾,各地检察机关纷纷进行了各种有益的尝试,如简易程序案件轮班制、类案批量处理等等。
南山检察院则选择了向科技借力的路子
2013年初,南山检察院与区法院合作,将原有的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升级为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将本院内部的远程视频提审室改造为远程视频室,实现“一室多用”。同时,区法院将设置在看守所的简易程序法庭改造为视频开庭室,将各个系统与设备相连接,从技术上解决了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的三地实时影音传输,即庭审法官与辩护人在法院的远程视频法庭、公诉人在检察院的远程视频室、而被告人则在看守所的远程视频开庭室。2013年4月15日,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正式运行,截至2017年8月,该系统运行319次,审理案件4179件5081人。其中2016年,通过视频庭审系统审理案件930件1138人,占同期起诉案件的52.16%.
远程视频庭审模式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突破了传统庭审模式的空间局限,实现了检察官指控、当事人出庭、法官审理等庭审三方的异地实时高清视听音频连接。它一方面将公诉人、庭审法官从以往的路上往返、等候开庭等环节中解脱出来,亦减少了法警押解被告人的时间,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另一方面,诉讼效率的提高也就避免了因案件积压而延长被告人羁押时间情形的出现,从而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公正。
电子卷宗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2015年,最高检下发通知,对各级检察机关电子卷宗制作和系统应用提出明确要求。深圳市检察院党组抓住机遇,把电子卷宗应用作为规范司法、辅助办案、提升案管工作水准的阶梯。
当年12月30日,在迎接新年的喜庆中,深圳市两级检察机关正式部署电子卷宗系统。2016年至2017年8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建成专门的电子卷宗制作场地280平方米,采购90台扫描、存储、监控设备,配备27名电子卷宗制作人员,共扫描制作电子卷宗13489宗40684卷3710874页,提供律师阅卷246132卷,为律师刻录光盘7232张。
2016年,深圳市两级检察机关借助电子卷宗对689件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专项评查,电子卷宗的真实性、不可篡改性,确保了案件评查基础工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电子卷宗的网上传输,实现了公检法各机关之间以及上下级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办案数据一次导入、多次利用,节约了案卷移送的人力和物力,有效提高了案件流转效率,为办案争取了更多时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检察机关受理一起嫌疑人众多的诈骗案件,案卷多达2612卷,90名辩护律师先后预约阅卷,公诉人员也要求同步阅卷。案管部门在最短时间内将案卷扫描成电子卷宗,既减少了律师阅卷与承办人办案阅卷的时间冲突,又减少了重复复印带来的资源浪费,更加环保高效,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和保障,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建设,受到律师们的一致好评。
深圳市人大代表谢兰军评价,电子卷宗系统的上线,为律师执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是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最直观体现,是通往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的一条阳光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