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以来,深圳法院创新办案配套机制,以繁简分流改革为抓手,重整案件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构建全口径覆盖、系统性分流、标准化速裁的全新工作体系,取得了“两增两升”的效果:2016年,深圳法院结案277631件,同比增长23.7%;法官人均结案283件,同比增长30.4%;一审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各基层法院在收案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上诉案件不断减少,2017年上半年,深圳中院新收二审案件同比下降8.83%;办案效率明显提升,速裁案件综合结案周期平均42.5天。
一、全口径全层级分流
在全市两级法院,在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各业务领域,在一审、二审各层级,区分简单、普通、复杂案件,分别交由速裁法官、业务庭普通法官、院庭长审理,实行简案快审、普案细审、繁案精审。
二、一二审程序衔接贯通
为避免简单案件一审快二审慢的问题,开发速裁案件管理系统,速裁案件电子档案自动生成,上诉案件通过系统自动流转并进行特殊标识,全部交由市中院速裁庭审理,确保简单案件在不同审级都能进入快车道。
三、执行案件纵向分流
依托该院“鹰眼查控网”和最高法院“总对总”系统,对执行案件进行“漏斗式”过滤,立案时全部交由快执团队先行“五查”,进行首次分流,再根据财产变现周期长短和难易程度,进行二次分流。改革推行一年来,全市法院快执结案46163件,占同期执行结案的46.59%。
四、专业化团队集中办理
深圳中院和福田、罗湖等4个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速裁庭,其他法院成立速裁中心,配齐配强速裁快执团队。目前全市法院共设速裁快执团队67个,配备法官136人,占全市法院法官总数的16%,并按不低于1∶2的比例为速裁法官配备辅助人员。截至2017年7月,两级法院通过速裁快执程序办结了同期50%的案件,其中南山法院刑事案件、宝安法院执行案件、盐田法院民商事案件的速裁快执结案占比分别达78.63%、78.53%和70.16%。
五、全流程标准化
制定《简单案件立案识别分流标准》《复杂疑难案件立案识别分流标准》,建立“案由+要素”智能识别模式,使案件分流标准化,市中院案件智能识别准确率达到90%。制定《简案快办标准化流程指引》,实行“门诊式”、要素式庭审,采用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简化裁判文书,推行简便灵活的送达方式,统一排期开庭,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达到办理流程标准化。制定43个涵盖主要案件类型的裁判指引,确保类案同判,实现裁判尺度标准化。